定海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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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定海區婦女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和《定海區兒童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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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來源:區府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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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單位: 現將《定海區婦女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定海區兒童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 ?? 2022年6月20日? ? ? ? ? (此件公開發布) 定海區婦女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 為進一步推進“十四五”期間,我區婦女事業與經濟社會的協同發展,根據《浙江省婦女發展“十四五”規劃》、 《舟山市定海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以及《舟山市婦女發展“十四五”規劃》的總體要求,制定《定海區婦女發展“十四五”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黨對婦女事業的全面領導,圍繞建設“四個舟山”,展示“重要窗口”海島風景線,以人的現代化為導向,深入貫徹實施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進一步發揮婦女作用,增強婦女整體素質,優化婦女發展環境,推動婦女事業高質量發展、婦女權益高水平保障,實現婦女全面發展、兩性平等發展、婦女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為爭創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港城標桿貢獻巾幗力量。 (二)總體目標 “十四五”期間,我區將積極探索構建家庭友好型社會,規劃婦女事業高質量發展路徑,推進婦女在經濟社會參與、身心健康、科教文化、權益保護、家庭建設、社會環境等方面獲得更加平等、全面的發展,進一步提升定海婦女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團結帶領全區廣大婦女積極投身定海區社會主義現代化共同富裕示范樣本實踐。到2025年,定海區婦女發展綜合水平達到市內領先,婦女事業發展成為“重要窗口”海島風景線展示的重要組成部分。 定海區婦女發展“十四五”規劃重點指標目標表 二、發展領域的目標措施 (一)婦女與家庭建設 1.樹立新時代家庭觀,切實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家庭生活。樹立新時代家庭觀念,注重家教家風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定海精神,引導培育愛國愛家的家國情懷,建設相親相愛的家庭關系,倡導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團結的家庭美德,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家庭生活。 2.重視發揮婦女在家庭文明建設中的獨特作用。繼續深化“平安家庭”活動,推動“四必訪”走深走實,不斷完善定海區家庭建設綜合平臺。深入開展家庭文明建設、家庭教育推進、家庭平安保障、家庭發展共促、家庭服務提升五項行動計劃,引領家庭踐行綠色、低碳、循環、可持續的生活方式。 3.倡導構建平等、和睦、文明、穩定的婚姻家庭關系。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充分發揮家庭家教家風的重要作用,優化提升“娘家人”品牌,形成上下貫通、城鄉一體、社會化的婚姻家庭指導服務體系,為婦女和家庭提供婚姻指導、矛盾調解、法律援助、家庭幫扶等服務。有效提高婦女營造幸福婚姻、建設美滿家庭的能力,引導建立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加強面向家庭、維護家庭成員權利的普法宣傳,落實司法保護、法律援助和社會救助工作。推進移風易俗,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積極搭建大眾婚戀平臺,加大社會婚戀活動和婚戀服務。 4.充分發揮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機制作用。要充分發揮家庭糾紛預防化解機制作用,積極推動婚姻家庭糾紛調解納入社會矛盾大調解格局,打通矛盾糾紛化解綠色通道。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測預防預警,健全糾紛排查調處制度。宣傳倡導對家庭暴力零容忍理念,依法處置家庭矛盾糾紛。加強網格平臺在家庭糾紛化解的作用,以異常家庭風險識別管控和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為切入點,推動家庭問題動態管理機制。 5.促進男女平等分擔家務。促進男女平等分擔家務,倡導夫妻在家務勞動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擔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務等家庭責任。提升3歲以下嬰幼兒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照護工作,推動家政服務進社區,不斷提供家政、養老、托育等服務,實現現代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不斷提高照料、保潔、烹飪等家務服務水平,加快縮減家務勞動時間。 6.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環境建設。全面推進男女平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維護婦女權益,使男女平等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深入落實家庭發展政策評估機制,對家庭發展政策和影響家庭發展的相關政策進行研究和評估,為保障家庭健康發展提供依據。不斷優化婦女發展環境,婦女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7.提升老年婦女家庭生活質量。倡導養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贍養老人的主體責任,鼓勵夫妻雙方與老年人共同居住或就近生活。推動建立子女陪護假制度,建立完善社區老年人關愛服務機制,加強智慧技術無障礙建設,落實線下服務途徑。發揮好海島驛站對口幫扶功能,為基層婦女提供交流聯系、咨詢服務和資源對接。依法保障老年婦女的婚姻自由和家庭財產權利。 8.增強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加快構建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家庭盡責、社會參與的家庭建設工作新格局。將建設好家庭、實施好家教、弘揚好家風、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以及基層社會治理評價考核內容。鼓勵家庭成員積極承擔家庭責任,積極參與基層自治、法治、德治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增進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以家庭和諧促進社會和諧。 (二)婦女與健康 1.建立海島特色婦女健康保障制度機制。貫徹落實《健康浙江2030行動綱要》 《健康舟山2030行動綱要》,推進“健康定海”建設,完善由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行業監管、科技支撐的婦女健康保障工作機制建設,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推進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建設,落實“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目標,提升醫療健康服務水平,滿足婦女健康保障需求。完善漁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全面推進醫共體建設,充分擴大健康保障覆蓋面。 2.加快提高婦幼健康服務供給和服務水平。健全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提升區婦幼保健服務中心服務能力。加強婦幼保健服務中心與醫共體分工協作,形成橫向互補、上下聯動的服務網絡,推動婦幼健康優質資源合作共享。完善薪酬分配政策,加快建立保障與激勵相結合的運行新機制。加強婦幼保健專業人才培育,打造專業化婦幼健康專業化隊伍,下沉婦幼健康服務工作。 3.加強婦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完善婦女健康管理模式,針對青春期、孕產期、育齡期、更年期等婦女群體的健康需求,提供全方位、高質量、可負擔的健康管理和醫療保健服務,加強育齡婦女生殖健康和孕產婦保健。加大中醫藥治未病健康工程實施力度,提高婦科疾病中醫診療水平。開展婦女疾病宣傳教育、咨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和應急救治等全方位的衛生健康服務,為婦女健康提供保障。 4.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繼續實施母嬰安全行動計劃,細化妊娠風險篩查與“五色”分級評估,加強妊娠風險防范。落實高危孕產婦的篩查、隨訪、追蹤、監護、轉診等系列責任制度;加強母嬰安全監測預警,做到專人專案、全程管理、動態監管。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7/10萬以下。 5.加大女性宮頸癌、乳腺癌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防治力度。加強適齡婦女宮頸癌乳腺癌(簡稱“兩癌”)免費檢查里力度,完善篩查診治銜接機制,提高早診早治率和診治質量,降低死亡率。適齡婦女“兩癌”篩查率各達到80%以上。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多途徑宣傳艾滋病防治知識和政策,提高防范意識。加強對感染婦女特別是流動婦女的醫療服務,提高隨訪率。全面落實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措施,提高孕早期檢測率,降低母嬰傳播率。孕產婦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率達到98%以上。關注常見疾病對女性健康的影響,積極改善女性在睡眠和情緒等方面的健康感受。 6.提高婦女生殖健康服務水平。加強部門合作,明確職責分工,大力宣傳普及女性生殖健康知識,提高婦女自我保健意識和能力。倡導男女兩性增強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識,減少意外妊娠以及性相關疾病傳播。提高婦女生殖保健服務水平,保障婦女享有避孕節育選擇權,創新育齡婦女避孕節育服務模式,提高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服務的可及性,預防非意愿妊娠。婚前醫學檢查率保持在80%以上。 7.促進婦女心理健康發展。提供女性心理健康培訓服務,提升女性心理健康水平,切實增加女性心理咨詢服務,完善社會心理服務平臺建設,為婦女提供心理輔導。針對女性不同時期生理和心理特點,加強對青春期、孕產期、更年期等特定時期婦女的心理關懷,對流動、留守和遭受性侵、家庭暴力的婦女提供心理援助。完善社區婦女心理咨詢和干預網絡,提供婦女心理輔導、情緒疏解、家庭關系調適等服務,提高女性心理調適能力。 8.提高女性健康自我管理能力。倡導綠色健康生活方式,降低青春期少女人工流產率,為未婚人流的青春期少女提供優質的心理和健康咨詢。面向青春期、孕前、孕產期、哺乳期和更老年期等婦女群體研究開發個性化的營養健康產品,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不斷發揮婦女在家庭健康中的引領促進作用。提高婦女參與疫情防控、應急避險的意識和能力。積極引導婦女遠離煙草、酒精、毒品等制品,遠離吸煙、酗酒、吸毒等危害健康行為。 9.積極開展婦女全民健身行動。鼓勵婦女經常性開展體育鍛煉,增強身體素質,全面構建區、鎮(街道)、行政村(社區)三級公共體育設施網絡和城市10分鐘健身圈。加大對社區健身設施,公共體育器材的投入,開展形式多樣的體育活動,引導婦女有效利用社區健身設施、公共體育場所等開展健身活動。 10.提高流動婦女衛生保健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以現居住地為服務地區的流動婦女健康管理機制,加強對流動孕產婦的孕產期保健工作,推動流動和戶籍孕產婦健康服務均等化。加強各部門合作,通過大數據平臺創新流動婦女健康管理模式,提高服務能力。 11.引導婦女健康服務領域科技創新。積極推進“互聯網+婦幼健康”,構建線上線下結合的服務模式,實施婦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風險預警。促進信息技術在婦女健康領域專科醫聯體建設中的應用,加大對婦幼健康領域科學研究的支持力度。進一步擴大遠程醫療服務中心建設,提高海島地區診療技術水平。 (三)婦女與教育 1.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領域性別平等。在各級各類教育教學過程中,嚴格貫徹落實性別平等政策,提高教育決策者、管理者、工作者和教育對象的社會性別意識。加強學習、家庭、社會營造性別平等教育環境,在師資培訓計劃和師范類院校課程中增加性別平等內容,在課程設置、教學內容、教學方式中體現性別平等,探索構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相結合的性別平等教育模式。 2.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水平。依法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持續保持高等學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的均衡,提高主要勞動年齡人口中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加強對困難和殘疾女大學生的幫助。鼓勵女大學生全面發展,弱化性別因素對女大學生專業選擇的影響。加強招生中涉及性別歧視問題的監管。 3.提高女性職業技能水平。加強學歷教育和培育教育,加大婦女獲得職業等級證書的支持力度,開辟綠色渠道,擴大女職工接受職業教育和培訓的覆蓋面,培育復合型技術技能女性人才。幫助女大學生、漁嫂軍嫂等重點人群業務技能、轉崗再就業技能和創業就業能力。為貧困、殘疾或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女性創造接受文化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的機會。 4.提高女性科學素養。加大對女性科學知識教育宣傳力度,鼓勵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加強創新型和復合型人才培養。鼓勵女大學生積極參與項目設計、社會實踐、創新創業、科技競賽等活動。嚴格在婦女群眾中開展反對封建迷信、偽科學的活動,積極倡導科學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提高女性終身教育水平。構建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服務體系,為女性提供多樣化的終身教育機會和科教文化資源。針對女性多樣化學習需求,積極推進網絡化教育學習模式,擴大科教文化設施網絡覆蓋面,擴大教育資源供給,提供實用信息技術服務及培訓。大力發展社區教育,為婦女提供方便、靈活的學習條件。 (四)婦女與經濟 1.加大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的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婦女平等參與經濟建設、平等享有經濟成果的法律法規,保障婦女在就業創業、職業發展、勞動報酬、職業健康與安全、職業退出、土地等方面的合法權益。積極鼓勵婦女參加定海高質量發展,激發婦女創造力。引導婦女在經濟發展、機制創新、促進就業等方面作出貢獻。 2.消除女性就業性別歧視。加強全行業全部門反性別歧視意識培育,落實消除就業領域性別歧視政策,除法律規定不適合女性的工種和崗位外,防止在招聘錄用、調崗調薪、離職解聘等環節出現性別歧視行為。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發布或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含有性別歧視性內容的招聘信息的違法違規行為。 3.促進婦女創業就業。 營造婦女創新創業社會氛圍,激發婦女積極投身創業就業大潮。拓寬女性創業者投融資渠道,合理引導資金向女性創業領域流動,加大各類眾創平臺建設力度,提供女性創業就業機會,提高就業創業服務水平。圍繞數字經濟,鼓勵婦女在5G、云計算、大數據等新興行業就業創業。助推女性創業品牌打造,促進“媽媽的味道”美食、家政、民宿等婦女就業創業優勢產業迭代升級。深入實施新區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促進女大學生充分就業。鼓勵漁農村婦女成為新興合作組織帶頭人,突出婦女在海島特色產業創新創業的成就貢獻。 4.優化婦女就業結構。以海洋經濟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等國家戰略為切入點,提高女性對區域產業結構和行業需求的認識,提升女性綜合競爭力,提高定海區婦女在新興產業和行業就業水平。借助聯席會議平臺開展聯誼活動,深化一體化合作交流機制,鼓勵婦女積極融入長三角區域協調發展建設。加強婦女職業技能培訓,引導和扶持漁農村婦女向非農產業有序轉移。提高女性在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從業人員的比例,提高就業層次和質量。 5.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落實《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將女職工勞動保護納入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安全監察范圍。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強化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和完善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措施。加強女職工職業安全宣傳教育,提高防范職業病能力。配備必要的女性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為女職工提供更性化的服務。重視對女職工職業安全的宣傳教育,提高防范職業病能力。 6.保障女性從業者勞動權益。落實用人單位用工規范,健全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制度,明確女職工勞動合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履約效率標準。加快縮小男女兩性收入差距,全面落實男女同工同酬,保障收入公平。督促用人單位制定實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資源制度,暢通女性職業發展和職務職級晉升通道。加大女職工維權仲裁案件的重視力度,依法處理女職工勞動爭議案件和侵犯女職工勞動權益的行為。加強對女職工特別是外來務工婦女的勞動保護政策法律宣傳教育。 7.提高殘疾婦女就業和生活水平。引導社會加強對殘疾婦女的關心和愛護,增加對殘疾婦女的認知度和包容度,消除婦女參與經濟建設的障礙,鼓勵殘疾婦女靈活就業。落實殘疾人就業創業政策,為殘疾婦女創業就業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針對殘疾婦女就業建立幫扶政策,提供崗位支持和資金扶持。加快建立殘疾婦女的社會福利保障制度。 8.健全三胎政策配套措施。加快完善生育服務,廣泛開展生殖健康咨詢服務,做好優生優育指導工作;不斷加強生育支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參與共建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降低養育成本;構建托幼照料服務體系,增加優質幼教服務供給,解決育齡女性后顧之憂。 9.保障農村婦女的各項經濟權益。切實保護農村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加快落實和完善有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土地權益登記制度,禁止以出嫁、離婚、喪偶等緣由剝奪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健全建立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在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及收益分配方面,保障婦女享有男子平等的權利。 10.引領婦女全力投身鄉村振興。深入實施鄉村振興巾幗行動,大力發展鄉村振興巾幗示范基地建設,鼓勵支持婦女創辦領辦新型農業經營和服務主體。做好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農村婦女整體素質,重視農村女性實用人才和新型女性農民培育。加大婦女就業幫扶力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低收入婦女提供工作崗位,鼓勵企業為城鄉低收入婦女提供工作崗位。 (五)婦女參與決策管理 1.切實保障婦女參與決策管理的權利。切實維護婦女參與決策管理的權利,建立健全婦女參與決策管理的法律法規。建立女性參政的體制機制,為婦女參與決策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將培養選拔婦女干部目標和要求列入到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建設總體規劃中,切實提高婦女參與決策管理的比例,不斷增強婦女在參政議政中的積極性。 2.重視發展中國共產黨女黨員。面向婦女群眾深入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宣傳黨的主張,培養對黨的感情,激發婦女積極要求入黨的政治意愿。重視從各行各業青年女性中發展黨員,在黨代表候選人醞釀過程中,發現和培養優秀女黨員,逐步提高黨代會女代表比例。中國共產黨女黨員比例達到30%以上,黨代表女性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區女黨員占黨員總數的比例。 3.提高婦女參政議政的比例和能力。堅決落實人大代表選舉規則和程序,在選區劃分、代表名額分配、候選人推薦、選舉等環節,保障婦女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提高基層、生產一線中女人大代表候選人比例,同時提高各級人大代表和常委中女性的比例,政協委員建議名單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婦女。積極拓寬婦女參與決策管理的渠道,引導婦女在社會主義民主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 4.重視婦女干部的培養和選拔。將婦女干部培養選拔納入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以及基層黨組織建設的總體規劃中,積極推動建立健全有利于女性參政、女干部成長的政策和機制。堅持政策引導,創造條件,擴大女干部后備來源,對有潛力的后備人才實行動態管理。拓寬選拔渠道,發揮群眾團體的橋梁紐帶作用,舉薦黨內外各層面、各領域的優秀女性人才。加強對現有女干部的培養,落實培養措施,加強跟蹤了解,切實做到備用結合。重視對女企業家、女性高級知識分子以及新階層女性代表人物的培養,加強政治素質好、經濟意識強、文化程度高、發展潛力大的優秀年輕婦女干部隊伍建設。 5.鼓勵婦女廣泛參與企事業單位決策管理。不斷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通過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選舉、競爭上崗等方式,促進更多優秀婦女參加企業事業單位決策管理,保障婦女在職務晉升、職稱評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在衛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業,培養選拔優秀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決策管理層,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確保女職工平等參與決策管理,促進職工代表大會中女代表比例與職工比例相適應。 6.積極鼓勵婦女參加城鄉基層社會治理。營造婦女參加城鄉基層社會治理的社會環境,充分發揮婦女在城鄉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加強“東海漁嫂”在漁農村村規民約宣傳、文明城市創建、良好家風家訓倡導中的引領作用,完善基層民主選舉制度,婦女當選“一肩挑”人員有一定比例,實行村民委員會女委員專職專選,提高婦女成員在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中的比例。村(社)黨組織成員、書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30%以上。社區居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 7.提高婦女參與決策管理的意識和能力。積極引導婦女關心國家和公共事務,依法行使政治權力,積極參與民主決策。提高女干部理論素養、黨性修養、心理素質和戰略思維水平,加強其處理復雜矛盾、駕馭復雜局面的能力。引導婦女積極參加社會組織,加強婦女組織建設,打造較為寬松的婦女組織成長環境,不斷提升社會組織中女性的比例。 (六)婦女與社會保障 1.確保婦女公平享有社會保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及《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完善惠及全體婦女的社會保障制度,縮小社會保障的性別差距。持續推動社會保險提質擴面,實現所有婦女應保盡保。實現婦女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全覆蓋,提高女職工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人數。推進全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鼓勵廣大婦女積極參保。 2.完善婦女生育醫療保障制度。貫徹落實《關于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方案》,引導婦女樹立生育保險觀念,推進生育保障制度建設,擴大生育保險參保率及享有率。鞏固提高生育保險覆蓋率,完善生育保險生育醫療費用支付及生育津貼政策。規范生育保險制度指標,提高女職工享有生育保險享有待遇保障。完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統籌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促進生育醫療服務的規范和能力提升。 3.推動社會保險提質擴面。加強應保未保婦女的人員篩查和管理,基本實現社會保險全覆蓋。加快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婦女醫療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多層次工傷保險制度體系,擴大婦女工傷保險覆蓋面,保障因工傷亡婦女保險權益。完善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相結合的失業保險制度體系,支持女職工穩定就業。 4.完善城鄉社會救助制度。貫徹落實《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舟山市臨時救助實施辦法》,建立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構建綜合救助格局。完善城鄉社會救助制度,建立與經濟增長和物價水平相適應的救助標準調整機制,合理確定救助水平。倡導社會力量參與救助,支持和規范社會專業組織救助活動。 5.加強殘疾婦女社會幫扶和權益保障。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落實符合條件殘疾婦女單獨施保工作。健全殘疾人托養照料和康復服務體系,加快推進社區康復服務,為殘疾婦女提供基本康復服務。定期開展三服務“兩問兩送”走訪殘疾人活動,利用社會應急資金和社會愛心資金積極開展殘疾人家庭應急救助和困難幫扶。全區人口1萬人以上鎮(街道)應建1家規范化“殘疾人之家”。 6.完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完善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制度,構建政府、市場、社區多元組合,醫養康養相互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堅持公辦養老機構的公益屬性,重點為經濟困難失能老年婦女、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婦女提供無償或低償托養服務。建立健全失能失智老年婦女長期照護保障制度,推進規模化失智癥照料中心建設。落實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全覆蓋,提高婦女養老服務質量,完善基本養老設施建設。加強智慧手段在海島居家養老服務中的示范應用,加快“浙里養”智慧養老服務平臺和“頤舟慧”公眾服務系統建設,拓展動態場景應用,推進適應老年婦女需求的智能化服務。 7.健全漁農村留守婦女及特殊困難婦女關愛服務體系。不斷創新工作制度,對貧困、留守、流動婦女和單親、矛盾多的家庭全面開展摸底排查,對異常特殊家庭進行分類建檔管理。加強對留守婦女及特殊困難婦女的幫扶救助,提供權益保護、生產幫扶、人身安全、精神撫慰、家庭教育支持等服務。進一步關心關愛漁民遺孀,完善傳統海洋捕撈漁民遺孀生活補貼制度。加強漁農村文體設施建設,豐富農村留守婦女精神文化生活。支持社會力量為漁農村留守婦女提供關愛服務。鼓勵漁農村公益性崗位向符合條件的留守婦女傾斜,支持留守婦女積極參與鄉村振興和家庭文明建設。 (七)婦女與法律保護 1.全面推進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落實法治定海建設全過程。進一步完善實施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體制機制。深入貫徹落實《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和《浙江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積極構建婦女權益保障機制,在案件審理中保障侵害婦女權益獲得公平公正處理,提高保障婦女權益的執行力和相關問題的督查督辦效率,探索開展婦女權益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保障婦女權益的相關法律知識納入法治隊伍建設、全民普法規劃和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增強全社會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 2.完善政策法規性別平等評估機制。充分認識建立政策法規性別平等評估機制的重要意義,推動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規性別平等評估機制。在法律政策頂層設計和實施的全過程充分體現性別平等,科學研究推動法律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建設的工作方法。加強法規政策制定前研判、決策中貫徹、實施后評估的制度化建設。將男女平等理念落實在法規、規章、政策制定實施全過程各環節。 3.不斷提升婦女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運用網絡新媒體平臺,積極采用多種形式進行憲法、民法典宣傳活動,提高廣大婦女法治觀念和維權意識。充分發揮婦女參與基層法治建設的重要作用,鼓勵婦女多途徑參與立法、司法和普法活動,引導婦女形成法治思維,充分發揮婦女在法治定海建設中的作用。積極發揮“東海漁嫂”力量,提高婦女維權意識,以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形式進行普法宣傳,擴大婦女權益保護的影響力和覆蓋面。 4.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實施力度。 加大意識層面的普法宣傳力度、培訓力度、宣教力度,建立 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機制、建立反家暴告誡機制、建立人身安全保護令機制。加大對基層執法部門的反家暴培訓力度,不斷增強反家暴意識,提高依法有效處置家庭暴力的能力。進一步完善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舉報站、庇護所建設,發揮好12338婦女維權公益服務熱線的作用,為遭受家庭暴力需要幫助的婦女提供法律咨詢、醫療救治、心理疏導等服務。不斷完善婚姻家庭糾紛調處機制和家庭暴力庇護機制。 5.持續加大打擊拐賣婦女工作力度。加強源頭治理,完善以社區為基礎的預防拐賣婦女犯罪網絡,實施網格化管理,構建多部門協同、社會廣泛參與的群防群治工作體系。創新宣傳教育方法,加強輿論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充分運用互聯網和新媒體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防拐意識、婦女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加強被拐賣婦女的救助、安置、康復、家庭與社區融入等工作,幫助其適應新環境新生活、順利回歸社會。 6.嚴厲打擊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等犯罪行為。加強網絡監督,利用網絡數據加強違法犯罪的監督。嚴厲打擊利用網絡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依法加大對強迫、引誘智障婦女賣淫的打擊力度。加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力度,嚴厲查處涉黃娛樂服務場所、網站,建立常態整治機制,充分發動廣大群眾的監督作用,切實保護檢舉群眾人身安全、財產安全。鼓勵群眾積極監督舉報違法犯罪活動。 7.有效控制和嚴厲懲處強奸、猥褻、侮辱婦女等違法犯罪行為。開展形式多樣的防性侵教育,提升婦女自我防護意識。建立完善重點人群和家庭關愛服務機制、婦女侵權案件發現報告機制、多部門聯防聯動機制、婦女權益輿情應對機制、維權工作督查制度。完善立案偵查制度,及時、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證據,完善互聯網自查功能,及時清理淫穢色情信息。依法打擊利用網絡平臺實施的威脅、侮辱、性侵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違法犯罪人員信息庫建設,建立健全涉性侵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加強心理輔導,幫助受害婦女走出困境。 8.加大打擊對婦女性騷擾行為的力度。建立健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法規和工作機制,加大對性騷擾的打擊力度,用人單位、學校、公共場所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職場、校園性騷擾。多形式多渠道傳播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知識,規范大學生安全知識讀本等涉及性騷擾的相關內容,提升婦女防范和制止性騷擾的意識能力,扭轉性侵害產生因素的社會偏見。加大懲戒力度,建立防范機制,加大公眾監督力量。 9.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對婦女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網絡信息內容整治,依法打擊對婦女實施侮辱、誹謗、威脅、侵犯隱私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信息資源共享、大眾互助網絡平臺的規范管理,保護婦女個人信息安全,依法懲治利用網絡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婦女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高婦女防范網絡、電信等詐騙的意識能力,嚴厲打擊采取非法網絡貸款、虛假投資、咨詢服務等手段騙取婦女錢財的犯罪行為。 10.維護婦女在婚姻家庭和財產等方面的平等權利。切實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家庭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益和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繼承遺產、子女平等繼承遺產的權利。保障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知情權、處理權,認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認定和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時,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離婚時,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依法維護女方訴求,保障婦女依法獲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權益,保障負擔較多家庭義務的婦女獲得補償、無過錯婦女依法獲得損害賠償。 11.為婦女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健全婦女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機制,保障婦女在各類案件中依法獲得法律援助服務。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宣傳力度,促進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惠及城鄉婦女,重點保障低收入婦女、老年婦女、單親困難母親等群體獲得公共法律服務。在針對婦女的故意傷害、故意殺人、遺棄、虐待等案件辦理過程中注意人文關懷,優化辦理案件的綠色通道。健全有女性工作人員參加的案件辦理機制,注意保護受害婦女隱私,防止在取證、核證、詢問等環節對女性受害人造成再次傷害。 (八)婦女與環境 1.加強對婦女的思想政治引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導婦女堅定聽黨話,跟黨走的信念信心。引領廣大婦女堅定理想信念,弘揚愛國主義,為黨的事業凝聚人心,激發廣大婦女的歷史責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奮發有為、開拓創新。堅持以黨的創新理論教育引領婦女,以精準服務凝聚人心,以積極向上的活動吸引團結婦女,通過網絡主陣地宣傳引導婦女,使互聯網成為開展婦女思想政治引領的最大增量。 2.構建和弘揚以男女平等為核心的先進性別文化。深入開展性別文化研究,深入了解社會公眾特別是廣大婦女對制定體現性別平等的法律政策的需求和期待,積極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廣泛宣傳新時代獨立、自強、有擔當的女性形象,形成男女兩性互相尊重、和諧發展的社會環境。進一步營造和諧、平等的家庭環境,支持男女平衡工作與家庭、夫妻共擔家庭責任,改變重男輕女的文化習俗,通過開展“五好文明家庭”和“尋找最美家庭”等家庭文化建設活動,宣傳倡導文明家風。 3.加大對文化和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的監管。制定完善促進兩性平等和諧發展的文化和傳媒政策,加強對傳媒的正面引導和監管,增強媒體從業者男女平等意識,消除在媒體中出現貶抑、否定婦女獨立人格的性別歧視現象。加大對文化市場和網絡信息平臺的管理力度,禁止在網絡媒體、影視作品、公共出版物中出現歧視貶抑婦女、侮辱婦女人格尊嚴、物化婦女形象等不良現象,推進婦女與媒體協調發展。加強對傳媒文化工作者的社會性別意識培訓,使性別平等成為其自覺踐行的行為準則,促進媒體以均衡的方式宣傳多元化的婦女形象。 4.全面注重并提升婦女的媒介素養。積極開展各種提高婦女媒介素養的活動,幫助女性提升媒體應用能力、媒體判斷能力,媒體表達能力和自身形象塑造能力。鼓勵民間機構和企業運用各類信息通信技術幫助婦女獲得信息和服務,重點幫助農村和貧困、流動、殘疾婦女提高運用網絡獲取信息、學習交流、促進自身發展的能力。積極利用為婦女發生的平臺和機會,幫助婦女在更多平臺上獲得話語權和參與感。 5.鼓勵婦女積極參與生態宜居美麗海島建設。積極利用東海漁嫂等宣教隊伍進行宣傳,提高婦女參與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引領婦女參與海洋垃圾治理、增殖放流活動,維護海洋生態平衡。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導向,引導婦女參與生態文明建設創建工作,共同打造美麗中國海島樣板。發揮婦女在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低碳生活、漁農村生活垃圾分類、人居環境綜合整治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為實現全域共美的美麗鄉村、美麗海島貢獻巾幗力量。 6.促進婦女共建共享文明創建成果。加大投入更多的優質文化產品,以滿足廣大婦女的精神需求。不斷增加婦女在教育培訓、心理咨詢、家庭教育、糾紛調解等方面的供給,加強婦女活動陣地建設,加快實現多功能婦女活動中心全覆蓋。深入推進廁所革命,進一步完善公廁的配套設施,提升公廁建設品質標準,推動第三衛生間建設和男女廁位比例規范化建設。 7.關注特殊需求,維護婦女生命健康安全。完善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應急預案和規劃中充分考慮婦女特殊需求。通過多種形式宣傳預防突發事件知識,不斷加強婦女的安全防范意識,切實保障婦女的健康安全。將女性衛生用品、孕產婦用品等基本生活用品和重要醫用物資納入應急保障物資清單,加強婦女用品、化妝品監管體系建設,突出重點領域質量監管,維護婦女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打擊危害婦女的假冒偽劣產品,加大婦女衛生用品質量抽查力度,及時公開發布有關質量信息,保障婦女的健康權益。 三、重點實事項目 (一)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項目。統籌做好全區婦幼保健機構規范化建設,加強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服務合作,推動婦幼健康服務開展落地落實。加強婦幼醫療能力提升,增強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能力,持續控制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持續推進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工作,不斷提高人口素質。 (二)做好嬰幼兒家庭照護指導行動。貫徹落實《舟山市嬰幼兒家庭照護指導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完善嬰幼兒家庭照護支撐體系,增加“家庭為主”養育資源供給,切實為家長及嬰幼兒照護者提供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組建嬰幼兒家庭照護指導專家組,壯大指導員、助理指導員隊伍,全區建成1+1+N嬰幼兒家庭照護指導陣地,嬰幼兒家長科學育兒知識普及率達到85%以上。 (三)加強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全區老年醫學科和康復醫學科建設。開展老年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推進醫養融合發展,提升養老機構康復、護理服務能力,為65歲及以上老年人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完善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模式,鼓勵開展特殊老年人居家安寧療護服務。積極發揮海島驛站對口幫扶功能,全面深化“居家養老”特色服務。建立定海區康養聯合體,以大中型養老機構為主體,依托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穩定期康復、出院后護理等服務。 (四)開展失獨失孤關愛工程。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關愛幫扶工作,依托基層組織網絡,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定期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進行關心慰問,建立健全家庭信息檔案,落實責任聯系人制度。以縣(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兒童福利督導服務體系為基礎,建立孤兒及困境兒童養育狀況督導機制、兒童信息報告監測反饋機制、兒童福利臺賬機制、兒童幫扶機制、多部門聯動機制和社會慈善力量參與兒童福利服務的導向機制,解決兒童福利服務“最后一公里”的問題。 (五)幸福定海·最美家綜合平臺建設。樹立新時代家庭觀念,注重家教家風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家庭文明、家庭教育、家庭平安、家庭發展、家庭服務”五大行動為指引,打造“幸福定海·最美家”品牌。推進尋找“最美家庭”活動,弘揚家庭典范正能量;打造“智慧爸媽課堂”,普及家庭科學教育;引入“三色”家庭管理模式,維護家庭平安建設;振興美麗鄉村經濟,推選優秀巾幗創業基地和創業女性,促進家庭持續發展;關心關愛“留守兒童”、 “兩癌”貧困婦女、困境家庭,聚焦家庭暖心服務。 (六)女性綜合素質提升工程。優化婦女培訓師資庫,采取項目化培訓與菜單式培訓相結合方式,不斷完善培訓補貼等政策,積極引導女性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獲取技能等級證書并享受相關政府補貼。鼓勵用人單位組織女職工參加各類技能培訓和崗位練兵比武活動,擴大女職工接受技能培訓的覆蓋面,提高婦女就業技能。統籌各類職業技能培訓資源,幫助女高校畢業生、女農民工等重點人群提高崗位業務技能和轉崗再就業職業技能。 (七)推進“東海漁嫂·溫暖E家”工程。推動“東海漁嫂”參與社會治理與大數據“智治”有效融合,實現多元化信息獲取,精準化糾紛調解,個性化家事服務、預警化矛盾處置、法治化協同共治;堅持黨建引領,加強“東海漁嫂”隊伍功能性黨組織建設;推進“10+X”隊伍擴面增量工作,力爭到“十四五”收官,隊伍人數翻兩番;做好“賦權賦能賦譽”文章,深入開展漁嫂十大員分級輪訓活動,探索實施星級漁嫂評定工作,持續激活“東海漁嫂”動能。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區政府負責規劃實施工作,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全區各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主動履職、承擔落實本規劃中相應的目標任務,加強溝通研究和跟蹤分析,全力推進各項工作實施。 (二)加大保障力度。區政府結合實際,嚴格落實本地區婦女發展規劃,并做好與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加大對婦女發展重點領域的資金投入,保證規劃實事項目的順利實施。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婦女事業發展。全區有關部門、人民團體采取有效舉措,制定實施方案,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三)擴大社會參與。動員全社會力量,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發展的工作,共同開創婦女事業發展新局面。加強規劃宣傳引導,為我區婦女事業發展營造更包容、和諧的社會環境。 (四)完善監測評估。對規劃實施開展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深化多部門合作,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婦女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依托互聯網平臺,利用網絡技術,豐富性別指標數據來源。婦兒工委及時組織開展中期和終期評估,婦兒工委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向同級婦兒工委和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按國家要求落實性別統計監測方案。 定海區兒童發展“十四五”規劃 (2021-2025) 為了進一步推進“十四五”時期我區兒童事業發展,根據《舟山市定海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和《舟山市兒童發展“十四五”規劃》的總體要求,結合我區經濟社會實際發展狀況,制定《定海區兒童發展“十四五”規劃》。本規劃所稱的兒童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海島風景線,以人的現代化為導向,堅持兒童優先原則,依法保護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提升兒童工作社會化、專業化、科學化水平,提高兒童整體素質,促進兒童全面發展,培養造就高水平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海上花園城市的接班人。 (二)總體目標 “十四五”時期,兒童事業發展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同步推進,完善兒童發展工作機制,優化兒童保護、發展、參與的社會環境,形成兒童優先和全面發展的社會風尚。保障兒童享有的各項權利和滿足兒童發展的各類需求,提供醫療衛生、教育娛樂、文化生活等全方位的公共服務,推進兒童在家庭建設、社會參與、身心健康、科教文化、福利保障、權益保護、發展環境等方面得到更加平等的發展。到2025年,城鄉、區域之間的差距進一步縮小,我區兒童發展水平進一步提高,兒童事業發展成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港城標桿的重要組成部分。 定海區兒童發展“十四五”規劃重點指標目標表 二、發展領域的目標與措施 (一)兒童與家庭 1.重點關注家庭教育。強化家長在家庭教育中的主體責任,提高家長自身素質與修養,在日常生活中言傳身教,以身作則。潛移默化地對兒童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引導兒童堅定理想信念,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了解、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定海精神。探索構建家庭友好型環境,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共同培養兒童成為有思想、有品德、有知識、有作為的新時代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培育和傳承優良家風。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深入開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最美家庭、綠色家庭等豐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辦好特色家庭文化節,以傳承好家規、講述好家訓、弘揚好家風、宣傳好家教為著力點,充分發揮家長榜樣和示范作用,引領兒童培養勤儉節約的生活方式,樹立積極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 3.尊重兒童主體地位和權利。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兒童為本,尊重兒童的身心發展規律和個性特點,保障兒童睡眠、鍛煉、娛樂的權利,合理安排兒童的學生生活時間,尊重兒童的知情權、參與權,重視聽取并采納兒童的合理意見。引導兒童增強家庭和社會責任意識,鼓勵兒童自主選擇、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參與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培養勞動習慣,提高勞動技能。 4.明確家庭監護責任。營造有助于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家庭環境,關注兒童生理、心理、情感及價值需要,保障兒童的生命與生活安全。培養兒童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兒童自救自護能力。維護兒童人格尊嚴和生命安全,禁止借助“管教”之名對兒童實施毆打、虐待等一系列家庭暴力,加強對家庭監護責任的支持與監督。 5.培育和諧的親子關系。構建有效的親子溝通開放模式,改善日常生活中親子交流,積極傾聽兒童的意見及感受,適宜處理兒童過度情緒化問題,提高親子陪伴質量。鼓勵和支持公共文化設施管理單位為開展家庭親子活動提供條件,每年至少開展3次家庭教育指導和親子活動。宣揚親子閱讀的重要性,加強親子閱讀研究與指導,有效改善親子關系。 6.貫徹家庭養育的法律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浙江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完善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發揮家庭教育的關鍵作用,推動家庭教育事業的發展。全面落實產假制度,探索調整父母育兒假,實施家政服務業降本增效活動。探索實施彈性工時、居家辦公等靈活的家庭友好措施,推進更多家庭服務納入公共服務范疇,鼓勵社會力量提供家庭服務。 7.健全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網絡體系。政府統籌家庭教育指導管理工作,創建家庭教育指導中心,開設家長學校,家庭教育課程,培訓家庭教育指導人才,將家庭教育工作納入學校教育工作計劃之中。加強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支持與保障,定期監測區域家庭教育發展變化趨勢,及時制定相應的調整與應對策略。 (二)兒童與健康 1.健全兒童健康服務體系。以兒科,婦幼保健科為重點,合理規劃分配區域內兒童健康服務資源,加強兒童健康服務體系的建設,推進兒童醫療專科的發展。創建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推進分級診療制度的建設,引導群眾在基層首診。加強兒科醫務人員隊伍的建設,開展兒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加強全科醫生兒科常見病、多發病診治與兒童保健適宜技術等技能培訓,提升全科醫生的兒科專業技能。 2.增強兒童保健服務與管理。深入開展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兒童保健管理覆蓋率保持在90%以上,持續完善0—6歲兒童保健管理信息過錄與交換。規范做好0—6歲兒童視力檢查、殘疾篩查工作,完善篩查,診斷、康復、救助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加強兒童康復機構的標準化管理工作,保障殘疾兒童及時獲得相關服務。提高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預防常見病的保健能力,增強對留守兒童、流動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 3.強化兒童疾病的預防與治療。實施國家免疫計劃,加強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阻斷工作,規范兒童免疫規劃疫苗的管理與接種,建立健全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保險機制。推廣早篩、早診、早預防的兒童疾病防治適宜技術,控制兒童肺炎、腹瀉、貧血、哮喘、齲齒等常見病。加強兒童傳染病和常見病的預防與治療,完善兒童重癥、難癥診療體系、藥物供應制度、綜合保障制度。5歲以下兒童貧血患病率控制在9%以下,全區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5‰和6‰以下。 4.提高兒童早期發展服務質量。建立健全兒童發育監測篩查和早期發展指導、干預服務體系,夯實0-3歲兒童發育監測和篩查項目的開展,加強對異常兒童專業干預和指導,發育篩查率達90%以上。構建城鄉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體系,促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進漁農村、進社區、進家庭”的活動,推廣兒童早期發展的知識、方法,提升兒童早期發展的技能。 5.提升養育能力水平。構建城鄉全覆蓋的科學育兒指導服務網絡,為家庭育兒提供專業化指導服務,鼓勵與支持母乳喂養,0-6個月嬰兒純母乳喂養率達到65%以上。加強對家長和兒童營養健康教育和膳食運動指導,嚴格制定并評估學校營養膳食標準,積極對兒童綜合營養進行干預,預防和降低兒童營養相關問題,有效控制兒童肥胖上升趨勢,全面提升養育水平。 6.加強兒童體育鍛煉。引導家長養成陪伴兒童積極運動意識,培養兒童健康積極參加體育運動的愛好和良好鍛煉習慣。加強對學校體育課程開展情況的監督,提高體育課堂教學質量。深入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管理檔案,完善學生健康體檢制度,堅持中小學生每年一次免費體檢。協同學校與家庭開展促進健康運動,提倡公共體育設施場所免費或優惠向兒童或親子開放。 7.加強兒童近視的防控。廣泛宣傳近視防控知識,開展兒童視覺視力健康檢查,提高群眾近視防控意識。開展家庭護眼工程,家長監督并糾正孩子不良讀寫姿勢,合理規劃孩子電子產品的使用時長,鼓勵孩子積極參加戶外活動。促進學校、幼兒園教學方式的改善,適當使用電子教學工具,合理安排文化課與素質拓展課的時間、順序,將學生近視率納入學校考核指標,控制兒童總體視力不良率。 8.重視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兒童心理健康服務與心理援助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兒童心理健康成長輔導中心,推動中小學設立心理輔導室,加強學校針對學生心理健康的調查與防范。推進學校開展心理教育課程和心理咨詢活動,建立多種兒童心理問題咨詢、溝通的方式與渠道,控制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的發生率與兒童精神疾病的患病率。重點關注留守兒童,流動兒童等人群的心理健康,推進精神專科醫院,兒童心理咨詢門診的建設。 9.開展健康的青少年性教育。重視適齡兒童的性健康教育,開展幼兒園、中小學適應階段的生殖保健與性健康教育課程,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性別意識,提高兒童自身保護與防范意識。重點關注青少年身體與心理發展,優化青春期性教育課程,預防少女妊娠和少女人流發生,做好少女人流與少女生育的預防、關愛與監測工作。宣傳艾滋病預防知識,設立青少年生殖健康公益咨詢熱線。 10.加強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成立區級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鼓勵家庭照護、社區統籌、社會興辦、單位自建、幼兒園托班等多種模式。鼓勵鎮(街道)共建共享醫療、教育、文化等資源,建立區域性嬰幼兒家庭養育驛站。結合未來社區建設,實現3歲以下幼兒托育全覆蓋,鎮(街道)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覆蓋率達到50%以上, 3歲以下嬰幼兒健康管理率達到95%以上, 3歲以下嬰幼兒家長科學育兒知識普及率達到85%以上,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持證率達到85%以上。 11.加強智慧兒童健康服務。推廣“互聯網+”智慧兒童健康服務,依托全省健康與疾病數據庫平臺,優化預防、治療、診斷、預后等診療全流程,將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等應用技術與疑難病診治、發育監測篩查和出生缺陷防治結合,提升醫療質量和效率,加強兒童健康與疾病信息化管理,完善兒童電子健康檔案,進行精準管理,實現兒童健康服務的科學性、連續性和系統性。 (三)兒童與安全 1.構建兒童傷害風險防控體系。完善多部門合作的兒童傷害防控工作機制,加大兒童安全風險監督力度,提高各部門傷害防控能力,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傷害防控。全面落實學校等教育機構安全工作主體責任,探索實施校園智慧安防建設,健全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發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等應急處理預案,建立齊全的安保設施,定期開展校園安全檢查與應急演練,確保學校教育活動場地設備無安全事故隱患。 2.營造兒童健康成長的安全環境。積極開展安全自護教育,幫助兒童樹立傷害可防可控的意識,明確監護人安全防護責任,引導兒童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培養兒童安全行為習慣。健全兒童集中活動領域以及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的兒童安全保護設施安置,提升全社會維護兒童安全的意識和能力,創建有利于兒童成長的“家庭—學校—社區”三區位安全環境。 3.預防和控制兒童溺水、道路交通傷害。多形式開展預防兒童溺水宣傳和“防溺水進校園”救生培訓工作。明確溺水防護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排查臨水區域的安全隱患,配套設置安全警示牌、安全隔離帶、防護欄、兒童應急救援裝備。加強學校交通知識的傳授,設計學生校服反光標識,培養學生良好交通安全行為習慣,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體系,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等交通安全保護設施。 4.加強兒童意外傷害防控。提高父母對兒童的看管意識,妥善保管家庭藥物、刀具等物品,加強家庭電器、門窗的定期檢查,規范家庭寵物飼養。加大校園安全檢查,加強教育培訓,普及兒童水電火等生活中安全防護知識,提高兒童及其看護人針對地震、火災、踩踏等災害性事件的防災避險技能。加強公共場所及公共設施的安全排查頻率,及時清除社區公共場所的安全隱患,創造安全的社會環境。 5.加大兒童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建立兒童食品、藥品安全監測、質量檢測和預警機制,嚴格執行兒童食品、藥品、用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加大對兒童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檢測和監管力度,兒童食品抽查批次合格率達到95%以上。強化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管理,嚴厲打擊不潔食品的售賣,增加校園用餐衛生設施投入。 6.預防和減少產品引發的兒童傷害。建立健全產品傷害監測系統,完善產品傷害監測制度,提升兒童用品質量安全水平,加強兒童用品、玩具、電子產品和游戲設備銷售運營的監督管理。加強產品造成兒童傷害的信息監測分析、監督檢查和缺陷產品召回工作。保障游戲設備及大型游樂設施安全。 7.保障校園安全穩定。建立健全校園綜合防控體系,提高校園防災減災能力,建立校園欺凌匿名舉報熱線,組織各校開展以“校園欺凌防治”為主題的教育活動,引導學生正確認知。與公安部門協同配和,依法依規調查和處置欺凌事件,嚴厲打擊和處置校園欺凌,加強法治教育,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8.維護未成年人上網安全。完善未成年人上網使用實名實人驗證、時長限定、內容審核等運行機制。加強互聯網游戲、交友、消費的安全教育,加強家長對孩子上網時長的監管力度,嚴禁學校周邊網吧網咖向未成年人開放。完善和落實網絡信息監測、識別、舉報、處置制度,依法懲處利用網絡散布不良信息和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營造良好安全的未成年人網絡環境。 (四)兒童與教育 1.建立高質量教育體系。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推進兒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教育模式、完善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體系。遵循教育規律,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教育管理體系的統籌規劃和設計,建立健全兒童全面發展的多元評價標準,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 2.關注兒童德育實效。堅持立德樹人根本宗旨,構建中小幼一體的德育體系,加強中小學課程育人主渠道建設,形成全員、全程、全方位育人的具有定海特色的德育體系。統籌德育資源,創新思政公開課、紅領巾微隊課,扎實推進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發揮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育人作用。 3.提升兒童智育水平。科學規劃中小學課程,加強課程教材建設,提高在職教師審核標準,改進教育教學方法,尊重個體差異,因材施教,激發兒童創新意識,培養兒童好奇心,促進學生思維發展。加強兒童信息化教育產品售賣的監管,推動線上線下學習深度融合,使線上線下結合的混合式學習、跨學科融合學習成為教學常態。 4.強化兒童體育鍛煉。構建體育課程體系,保障學校體育課的正常開展,合理安排校內外體育活動時間,因地制宜發展定海特色體育教育,全面實施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與通報制度,推進學校體育評價改革,加強體育設施的建設與維護,鼓勵公共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向學生開放。 5.強化兒童美育熏陶。強化美育教學與實踐,完善美育課程設置,激發學生藝術興趣,培養學生藝術愛好和特長,積極開展校園藝術活動,深入實施中小學生藝術綜合測評制度,將藝術課程成績納入綜合成績考核。整合學校和社會美育資源,深入貫徹教育與宣傳、文化旅游等部門及文藝團體的長效合作機制。規范校外特長班的開設與審核。 6.重視兒童勞動教育。推進中小學家庭勞動教育與學校勞動教育的日常化。整體優化學校課程設置,設立勞動教育必修課程和勞動周,培養兒童熱愛勞動的意識,鍛煉學生日常勞動的能力,組織開展勞動技能和勞動成果展示、勞動競賽等活動,將勞動素養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引導家長鼓勵兒童積極勞動、勇于承擔家務責任。 7.推進兒童科學教育。提升學校科學教育水平,完善科創標準和課程體系,豐富課程資源。培育兒童對科學技術的興趣和愛好,加強兒童科學創新思維的養成,增強兒童科學探究能力和綜合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強校內外結合的兒童科普網絡建設,建立校外科學實踐與校內課程銜接機制,鼓勵少年宮、博物館等與校園攜手為學生提供更豐富的科普資源。 8.補齊學前教育短板。優化學前教育發展結構,加強學前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加大學前教育師資審核力度,完善學前教育投入保障體系。深化學前教育課程改革,維持學前教育高標準,深化幼小雙向銜接,探索建立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監測體系。規范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使用,擴大優質幼兒園供給。學前教育毛入學率保持在100%以上。等級幼兒園比例達到100%。 9.鞏固義務教育發展。徹底貫徹國家九年義務教育政策,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嚴格實施“陽光招生”政策,統籌配置城鄉教師資源,有效整合漁村、農村小規模初中學校,將各類保障要素適當向海島地區及薄弱學校傾斜,全面實施海島教育三年行動計劃,重視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積分量化入學,保障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義務教育鞏固率保持在100%。 10.保障特殊兒童群體受教育權。構建醫教、康教結合的特殊教育服務體系,健全義務教育階段特殊學校教育、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教育、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教育和送教上門教育四級網絡建設,有效落實困境未成年人就學資助政策,建立特殊學生轉介安置機制,健全特殊兒童轉介安置指導機構建設,提高殘疾學生評估鑒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和康復訓練的有效性,提升特殊教務服務質量,保障特殊兒童群體基本受教育權。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100%。 (五)兒童與福利 1.建立兒童福利保障體系。逐步建成普惠型兒童福利體系,增加財政對兒童福利投資的預算,擴大兒童福利的范圍,著力解決兒童在生活、監護、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重視對損害兒童合法權益行為的預防。統籌推進低保、特困、受災、醫療、教育、臨時救助等基本救助。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逐步形成兒童福利服務社會化體系。 2.提升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健全公共服務體制機制建設,擴大兒童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滿足兒童基本公共服務需求,將兒童教育、醫療衛生、福利保障事項優先納入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實現兒童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加強兒童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打通服務社區兒童的“最后一公里”,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發展。 3.實施兒童醫療保障和救助制度。深入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在教育救助、醫療救助等社會救助中優先考慮兒童需求。加強兒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疾病應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銜接,推進兒科適宜技術項目納入醫療服務收費項目,調整兒科醫療服務價格,探索建立向執業注冊或增加執業范圍為兒科專業的醫師傾斜的內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制度。 4.加強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落實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在全區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水平數據變動的基礎上,調整孤兒及困境兒童保障標準,完善孤兒安置渠道,采取親屬撫養、機構養育和依法收養等方式妥善安置。推進鄉鎮(街道)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和保護工作站的建設。健全收養人監護能力評估制度,加強收養登記信息化建設。加強對涉外收養的監管。 5.提供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建立病殘兒童家庭支持制度,發放重病、重殘、罕見病兒童護理補貼。健全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對有康復需求和適應指征的0—6周歲殘疾兒童提供免費手術、配置輔助器具和康復訓練等基本服務, 7—18周歲的殘疾兒童提供基本養護服務。推動孤兒非手術類救治、體檢和康復治療。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服務設施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納入定點康復機構管理,逐步探索向社會散居殘疾孤兒和殘疾兒童提供服務。 6.建立健全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機制。健全以社區為依托、面向流動兒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絡,促進流動兒童及其家庭的社區融入。開展社區關愛流動兒童、留守兒童的愛心服務,提供相關心理咨詢與疏導服務,提高社區對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的家庭情況、監護情況、就學情況等掌握程度,滿足留守兒童、流動兒童合理生活需求。 7.推進困境兒童分類服務信息化建設。落實困境兒童保障政策,實施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精準認定幫扶對象,建立“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建立兒童獨立檔案和聯系卡,及時掌握孤兒、困境兒童等重點關愛對象情況,建立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財政、人力社保、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部門和殘聯組織的信息共享平臺,為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8.加大流浪兒童救助力度。建立流出地縣級政府源頭治理和回歸穩固機制,完善流浪兒童救助保護網絡體系,健全流浪兒童生活、教育、管理、返鄉保障制度,流浪兒童開展教育、醫療服務、心理輔導和行為矯治。救助管理和相關機構依法依規為流浪兒童提供照料、身份查詢、接送返回等服務,促使流浪兒童回歸家庭。完善監護制度,減少流浪兒童的數量和反復性流浪。 (六)兒童與法律保護 1.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政策法規。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保護機制,加強法律實施,落實法律監督、司法建議等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受教育權、受保護權等基本人身權力不受侵害。 2.加大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執法力度。依法實施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推動建立適合未成年人的專門司法機構,構建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護制度體系。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監護侵害、家庭暴力、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食品藥品安全隱患等問題,全面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責任,保護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與權利。 3.構建未成年人司法保障體系。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專門審判機構設置,堅持未成年人審判專業化發展方向。促進各司法機關設立辦理未成年人案件專門工作機構,或由專門辦案組、專人負責辦理未成年人案件及開展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促進司法機關與政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預、法律援助、社會調查、社會觀護、教育矯治、社區矯正等工作。 4.強化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護。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區別對待、分案處理、雙向保護等司法原則。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名譽權以及知情權、參與權等權利。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社會調查、法定代理人或合適成年人到場、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審理、法律援助、犯罪記錄封存、分案辦理、聽取辯護律師意見等規定。落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制度。 5.及時有效的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服務。構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建設未成年人專業化法律援助隊伍,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和網絡平臺,暢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綠色通道,為未成年人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務。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辦案模式,防止遭受“二次傷害”。增強社會資源和專業力量介入,設立完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實現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行政保護和社會保護的有效銜接。 6.加強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宣傳教育。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構建政府、學校、社會、家庭協同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提高家庭、學校、社會各界保護兒童權利的法治觀念、責任意識和能力。將法治教育工作納入學校綜合考評體系和學校素質教育整體規劃,研究制定中小學法治知識課程整體規劃,強化法治理念教育。配齊、配強法制副校長、法治輔導員和政治德育教師,開展普法教育,加大法治宣傳力度。 7.全面保障未成年人民事權益。完善維護未成年人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合法權益的工作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運作機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其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加強對各種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探索建立父母婚內分居期間未成年人子女權益保護措施,探索完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案件督促、支持起訴制度,探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8.完善未成年人多元監護制度。貫徹落實《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建立健全“家庭監護為主體、社會監護為保障、國家監護為補充”的監護制度。提高兒童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責任意識,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設立監護權監督機關,加強對監護人的監護監督,切實做好發現、核實、報告工作。對遭受監護侵害、暫時無人監護等有需要的兒童由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等代表國家進行監護。 9.嚴厲打擊非法使用童工等違法犯罪行為。嚴格履行勞動用工的監管職責,加強日常巡視監察和專項執法檢查,持續開展整頓非法用工的專項行動。提高政府對監護人履行義務教育的監管力度,認真做好適齡兒童勸返復學工作。嚴格執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禁止安排未成年人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勞動或危險作業,加強未成年工的健康檢查,制定未成年人從事商業活動的行業規范,不得強迫工作、暴力對待、經濟剝奪以及減損受教育權。 10.預防和嚴懲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未成年人預防性侵害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家庭、學校、社區等識別防范性侵害和發現報告的意識和能力,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建立健全性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落實入職查詢、從業禁止制度。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強奸兒童、利用兒童進行賣淫等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兒童免遭任何一切形式的性侵犯。盡力實現對未成年被害人詢問、身體檢查、生物樣本提取、心理疏導、辨認等取證工作一次性完成,防止和減少造成“二次傷害”。 11.預防和嚴懲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違法犯罪行為。開展反家庭暴力宣傳,設置家庭暴力救助熱線,建立健全受暴力傷害未成年人保護機制。支持有關機構、組織和人員對遭受監護人侵害的未成年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及撤銷監護人資格,確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監護照料。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嚴處理重大惡性案件。嚴格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隱私和安全,及時為被害人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導、醫療救治和臨時庇護。 12.嚴厲打擊拐賣兒童和引誘脅迫兒童涉毒、涉黑惡等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反拐工作長效機制,加強反拐法治宣傳教育,提高兒童及家長防拐意識,加強兒童反拐自護能力,完善兒童合法領養機制,嚴厲打擊非法買賣、收養兒童。深入推進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程,廣泛開展防毒,禁毒宣傳,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意識,嚴厲打擊各種吸引兒童吸毒犯罪行為。依法嚴懲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的網絡黑灰產業,嚴懲利用網絡性引誘、性侵害未成年人,利用網絡誘騙未成年人參與賭博和敲詐勒索、實施金融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13.加強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有效預防。建立家庭、學校、社會共同參與的運作機制,堅持預防為主、提前干預,落實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分級干預制度,對有不良行為的兒童實施早期介入、有效干預和行為矯治。加強對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監督,引導監護人培養未成年人良好品行。鼓勵學校開展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導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正確分析涉罪未成年人犯罪根源,為其提供心理咨詢和心理疏導等工作,教育未成年人正確認識自己的犯罪行為。 (七)兒童與社會環境 1.推動全社會踐行兒童優先、兒童友好理念。堅持兒童優先原則融入社會政策,加強以兒童優先和兒童權利為主題的宣傳,提高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對兒童權利的重視,營造全社會關心兒童成長的氛圍。制定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考慮兒童需求,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優先滿足兒童需要。推動兒童全方位參與融入城市社會生活,發動全社會力量共同致力兒童發展,建設兒童友好城市。 2.提供豐富的高品質文化產品。重視加強未成年人文化事業建設,開發適宜未成年人特點的文化產品和服務項目,滿足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支持兒童參與優秀民族傳統文化的傳承和創新。推進圖書館開設兒童閱讀區,持續推進兒童文化與科技融合,加快發展數字內容、兒童軟件和網絡文化服務。 3.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和執法。完善文化市場監管機制,建設高效監管隊伍,加大查處違法出版物及兒童玩具、飾品的力度,嚴格網絡文化市場管理與執法,整治網絡游戲、視頻、直播、學習類移動應用軟件傳播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持續深入開展文化市場整治,著力凈化文化市場環境。 4.提供安全的產品與服務。規范兒童產品生產企業的生產行為,加大對違法生產商的執法懲罰力度。加強對學校周邊食品市場、玩具市場的整治,定期或不定期對校園周邊食雜店進行巡回檢查,對校園餐飲進行抽樣檢查,依法嚴懲違規商戶。執法機構與街道、社區、學校聯合做好宣傳工作,把控食品質量,全面保障學生食品安全。 5.規范與兒童相關的廣告和商業活動。貫徹落實相關法規政策,嚴禁商業活動、商業廣告進入中小學和幼兒園。規范與兒童有關的廣告和商業性活動,不刊登、播放、張貼或者散發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廣告,不發布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游戲廣告,不利用校服、教材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商業廣告。規范和限制兒童參加商業性演出和活動。 6.加強兒童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增加兒童活動場所和活動設施,建設少兒體育公園,優化圖書館少兒閱覽環境,增加“移動座位”。加強兒童活動場所管理,鼓勵各類文化、科技、體育等公益性設施和活動場所向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根據自身條件開辟兒童活動專區。完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支持經營性文化企業和機構設立兒童文化服務專門場所。 7.提高兒童保護和服務工作水平。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項目,加強兒童服務專業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建立健全兒童服務類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提升兒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服務能力。選優配強鄉鎮(街道)兒童督導員和村 (居)兒童主任,每個鎮(街道)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兒童社會工作者。 8.共建兒童宜居的生態環境。全面推進環境綜合整治,深化生態文明建設,加快形成綠色共治新格局。強化重點區塊、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的污染治理,加強區域范圍的水、大氣、噪聲和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整治突出環境問題。增強兒童生態環保意識,推進生態環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學環境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鼓勵兒童和家長參加環保公益活動,引導兒童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費理念。 9.貫徹突發事件兒童優先救助理念。制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定事件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優先考慮兒童的應急機制,促進學校與家庭開展臺風應急演練活動,提高教職工、兒童及其監護人應對臺風災害的能力。將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納入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將各類突發事件和災害對兒童的傷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重點實事項目 (一)出生缺陷預防項目。落實定海區出生缺陷“十免”惠民政策,構建覆蓋城鄉居民并涵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綜合防治體系。加強婚(孕)前健康管理,推廣婚前醫學檢查和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模式。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識,為高齡孕產婦提供免費孕期超聲和產前會診超聲,廣泛開展唐氏及神經管畸形、羊水穿刺等產前篩查。全面開展新生兒遺傳代謝病、聽力和先天性心臟病篩查,建立篩查、診斷、干預一體化工作機制,提高確診病例治療率。 (二)兒童康復服務項目。對有康復需求且滿足條件的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服務及補助,為0—6周歲接受康復機構康復訓練的殘疾兒童提供相應標準的補助。優化肢體(腦癱)、孤獨癥兒童康復項目和補貼方式,強化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服務。為殘疾兒童免費驗配助聽器、助視器,開展假肢、矯形器、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輔助器具適配補貼,為殘疾兒童康復訓練、輔具配發、人工耳蝸手術、肢體矯治手術等提供康復服務補貼,切實開展好三助工程、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服務。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興辦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機構,積極扶持孤獨癥康復機構的發展。 (三)中小學身心健康促進行動項目。完善學生健康體檢和體質健康監測制度,強化近視、齲齒、肥胖等防控,全區兒童青少年總體近視率力爭每年降低1個百分點以上。全面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整合全區心理健康教育資源,完善心理危機干預和轉介機制。開展學生心理危機識別與干預工作,對全區小學四年級以上學生進行心理健康篩查,建設青少年“潤澤心靈”發展輔導中心,開展學生心理危機識別與干預工作。推動全區中小學心理咨詢與健康教育機構全面達標,實現所有學校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持證上崗,推進專職心理健康教師注冊心理師證書、所有專職輔導員達到初中級培訓要求。創建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示范點,全區心理健康教育機構標準化達標率達100%。 (四)兒童之家建設項目。整合村(社區)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站、社區文化家園、農村文化禮堂、鄉村學校少年宮、“春泥計劃”實施點、農家書屋等公共服務資源,因地制宜,循序漸進,推動兒童之家建設規范化、標準化、社會化。統籌推進100個“兒童之家”建設。其中示范型20個,基礎型80個,每個鎮(街道)建有1家以上示范型兒童之家。 (五)家庭教育促進項目。開展家庭教育工作,引導家長樹立以人為本、全面發展、終身發展、系統培養的教育觀念,形成科學家教方式,提高教養水平。設立家長學校,建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隊伍,開展家庭教育培訓、咨詢和輔導。堅持普惠服務與重點指導并舉,依托定海區現有家庭教育機構,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心和服務站點,設立家庭教育檔案,設計家庭教育服務方案。搭建家庭教育數字化資源信息共享服務平臺,拓展數字化網絡服務陣地,開設網上家長學校、家庭教育網絡課程等,提供家庭教育網絡公共服務。 (六)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建設項目。加快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建設進程,構建未成年人社會救助機制,做好幫扶救助工作,開展區域內農村留守兒童、社會散居孤兒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做好區域內兒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記建檔和動態更新等工作,落實兒童督導員、主任業務培訓。到2025年,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覆蓋率為70%以上。 (七)“一站式”辦案救助機制項目。對于以未成年人為侵害對象實施的強奸、猥褻等犯罪案件開展“一站式”辦案救助機制,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在相對集中的時間和專門場所內,一次性完成對未成年被害人的詢問、身體檢查、傷情鑒定、證據提取等工作。公安、檢察院、法院、衛健委、婦聯、婦兒工委辦等相關部門配合辦案機關同時開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導、醫療救治、基本生活救助、臨時監護等救助保護措施。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貫徹黨中央兒童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加強全區上下多部門協作,由區政府負責規劃實施工作,區婦兒工委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各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承擔落實規劃中相應的目標任務。 (二)制定規劃及實施方案。堅持兒童優先理念,以兒童全面發展為導向,充分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融于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的兒童發展規劃,并將其兒童發展規劃納入政府議程,從而促進部署、促進實施、促進落實。確定兒童發展規劃要實現的目標任務,明確各部門、機構、社會團體的職責,合理分工,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三)加大保障力度。規劃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規劃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并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增強政府相關部門、相關機構、相關人員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實施本規劃和婦女兒童工作機構開展工作所必需的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用于推動規劃實施,為履職盡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為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四)創新工作方法。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構建促進兒童發展的政策體系,完善兒童權利保障機制,通過設立實事項目、為兒童辦實事等運作方式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通過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社會力量推進規劃實施的作用。 (五)完善監測評估。建立健全規劃實施年監測評估體系,加強規劃實施的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兒童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相關機構及有關部門向同級婦兒工委和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按國家市級要求落實兒童統計監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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