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水利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公布全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和印發浙江省持續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總體安排和 2022 年工作計劃的通知》(浙水農電〔2022〕1 號)精神,持續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現將《定海區持續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總體安排和 2022 年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