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岑港街道地質災害點治理工程項目決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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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岑港街道 | |||
為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號)、《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定政發〔2020〕8號)等行政法規及文件要求,岑港街道先后完成草案編制、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程序,并在此基礎上編制形成《岑港街道地質災害點治理工程項目決策意見》,現予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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