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定海區政務輿情回應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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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區府辦 | |||
為建立健全我區政務輿情回應機制,加強重大輿情回應督辦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和省、市關于建立政務公開輿情回應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政務輿情回應重點 (一)對本地區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誤解誤讀的。 (二)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產生較大影響的。 (三)涉及民生領域嚴重沖擊道德底線的。 (四)涉及突發事件處置應對的。 二、政務輿情監測 各單位要安排專人和力量負責監測、收集涉及本部門的政務輿情,即時掌握了解輿情動態。 監測過程中,發現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造謠傳謠行為,在及時回應的同時,應將有關情況和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網絡監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三、政務輿情報送 各單位發現重大政務輿情時,要第一時間向分管領導報告,同時向政府辦公室報告,由部門負責與網信部門溝通,同時向區政府辦公室報告。 四、政務輿情回應及處置 負責回應處置的單位要在第一時間收集匯總事件權威信息,在區政府辦公室的指導下,按照分級響應預案對政務輿情作出回應及處置。 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原則上要在1小時內首次信息發布,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 五、政務輿情督查與問責 區政府辦公室對各單位政務輿情回應效果開展檢查,推廣交流好的經驗做法。政務輿情回應納入年度考核,對以下情況予以問責: (一)對工作消極、不作為且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并約談。 (二)對因回應不及時、不主動、不到位導致政務輿情升級的單位和責任人,視情采取通報、問責等形式予以懲戒。 (三)對不按照規定公開政務,侵犯群眾知情權且情節較重的,移送監察機關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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