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示范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補貼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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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4-06-07 信息來源:區農業農村局 | |||
一、補貼對象和標準 1、市財政對經認定達到的省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省級示范性家庭農場)、市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市級示范性家庭農場),分別給予1.5萬元和1萬元的獎勵。 2、區財政對經認定達到的省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省級示范性家庭農場)、市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市級示范性家庭農場)、區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區級示范性家庭農場),分別給予1.5萬元、1萬元和0.5萬元的獎勵。 二、申報流程 1、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生產主體據實填寫示范性申報表,向鎮、街道申報,并對上報數據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2、由鎮、街道登記、核對、匯總及公示示范性申請表和申報匯總表張榜公示一周以上,附舉報電話,并拍照留底。各鎮、街道必須保存公示件,以便檢查。 3、各鎮、街道經審核后,將示范性申報表、申報匯總表及公示照片上報給定海區農業農村局農村合作經濟科,便于統計和存檔。 4、區農業農村局對各鎮街上報數據和資料進行匯總、審核,通過示范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認定發文后,將材料遞交區財政局進行面上審核,區農業農村局在區政務公開網站進行網上公示7天。 5、公示結束后,區財政局和區農業農村局聯合發文并下達補助資金。通過鄉鎮公共財政信息管理系統將補貼資金直接發放到申報人銀行賬戶。 辦公地址及聯系電話 辦公地址:定海區曉峰路66號定海區農業農村局農村合作經濟科,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夏旭,0580-2023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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