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索 引 號: | 113309020026378223/2024-79156 | ||
文 號: | 馬辦〔2024〕41號 | 主題分類: | 其他 |
文件登記號: | 有 效 性: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體裁分類: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馬岙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4-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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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舟山市定海區馬岙街道合同管理制度》的通知 | ||
發布日期:2025-01-06 信息來源:馬岙街道 | ||
機關各辦(中心、隊): 為進一步規范我街道合同管理,保障街道合法權益,加強風險防范,特修訂《舟山市定海區馬岙街道合同管理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馬岙街道辦事處 2024年7月10日 舟山市定海區馬岙街道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街道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風險,維護單位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合同,是指行政事業單位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等平等主體之間為明確雙方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所訂立的協議。合同主要包括采購合同、工程合同、租賃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以及其他經濟合同。行政事業單位訂立的合同,一般應為書面形式。???? 第三條??街道合同內部控制目標主要包括:???? (一)確保合同當事人具備履約能力;???? (二)明晰合同各方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確保合同條款約定合理; (三)確保擬定的合同文本內容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產業政策要求以及合同手續齊全,具有相應法律效力;???? (四)保障合同擬訂和執行過程中符合保守秘密(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業秘密)的要求,避免法律糾紛和經濟損失。???? 第四條??街道合同管理內部控制,應關注的主要風險有:? ? ? ??(一)應當簽訂合同的不簽訂、需要招標的合同不招標、將重大經濟合同拆分成若干不重要的經濟合同、違規簽訂擔保、投資和借貸合同,導致單位合法權益遭受損失侵害;???? (二)對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審查不嚴,未組織合適的專業人員參與談判或合同審核,對經濟合同內容和條款把關不嚴,合同簽訂人未經授權或者超越權限簽訂合同,導致單位利益受損;???? (三)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合同履行時監控不嚴,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金額或方式付款、在沒有合同依據的情況下盲目付款或未能及時催收到期合同款項,導致單位遭受法律訴訟或利益受損;???? (四)未建立有效的合同糾紛處理機制,合同糾紛處理不當,未收集充分的對方違約行為的證據,未按照合同約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導致單位遭受法律訴訟或利益受損;???? (五)合同保管不當,未經適當的登記管理,未移交給黨政辦,導致合同丟失或無法履行;???? (六)未建立合同信息安全保密機制,致使合同訂立與履行過程中涉及的秘密(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業秘密)泄露,導致單位或國家利益遭受損失。???? 第五條??街道應當針對合同管理的主要風險,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合同內部管理制度,確定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明確合同業務流程,制定有效控制措施,對合同訂立、合同履行與變更、合同糾紛、合同檔案歸檔等業務環節實施全過程控制。???? 第六條??街道應當建立合同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對在合同管理和執行相關合同業務中出現重大失誤、未履行相關程序的部門及人員,追究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崗位職責 第七條??街道應當對合同實施歸口管理,黨政辦對合同業務實施統一規范管理,司法所作為協作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擬定合同管理制度,監督審定的合同管理制度的執行; (二)負責單位合同范本和合同標準條款起草和制定,參與合同談判,起草、審查本單位重大經濟合同;???? (三)建立健全單位合同檔案臺賬,保管經授權管理的相關合同資料;???? (四)參與或組織合同糾紛的調查、調解、仲裁、訴訟、索賠等活動;???? (五)指導、審核、監督、檢查單位各類經濟合同的簽訂、履行,編制合同履行情況報告,向單位領導班子提出合同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條??街道黨政辦與相關業務部門應當分工協作。相關業務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在其職能范圍內承擔合同文本的草擬、建議、履行等合同業務。???? 第九條??街道可以聘請法律顧問,協助起草、修改、審查重大合同,參與重大合同談判,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活動,參與合同評價。???? 第十條??街道應建立合同會審制度。在訂立合同前,應按照合同會審制度的要求,執行相應的審查程序。???? 黨政辦應對合同的可行性、必要性,合同標的合理性以及合同內容、合同條款等是否合法、完整、明確、具體,文字表述是否歧義等進行審查。???? 財政辦應當審查合同支付條款是否符合單位有關財經政策和財務管理規定,合同款項支付是否有經費來源保障,資金結算及付款方式是否合理。???? 黨政辦應對重大合同內容和條款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全面審查,對履行合同的風險進行評估,做出通過審查、建議修改或不予通過的明確結論,必要時可出具法律意見書。???? 街道分管領導應對經上述審查后的重大合同簽署意見,如存在不確定事項或有爭議的合同,應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街道應當合理設置合同管理崗位,明確相關崗位職責權限,確保合同的擬定與審核、合同的審核與審批、合同的審批與訂立、合同的執行與監督等不相容崗位分離。 第三章??合同訂立 第十二條??街道應當加強對合同訂立的管理,明確合同訂立的范圍和條件。嚴禁未經授權擅自以單位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嚴禁違規簽訂擔保、投資和借貸合同。???? 第十三條??街道在合同訂立前,應充分了解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運營情況、財務情況、資信狀況等有關事項,確保對方當事人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積極防范合同履行風險。 第十四條??街道對于超過30萬(含30萬)的物資采購項目和投資項目要嚴格按照招標程序進行公開招標;對于影響重大、涉及較高專業技術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組織精通法律、通曉技術和財會的專業人員參與談判,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參與相關工作。???? 第十五條??合同談判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和參與談判人員的主要意見,應予以記錄并妥善保管。???? 第十六條??單位訂立合同時,應優先選用國家或行業合同示范文本,沒有國家或行業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使用單位合同文本。單位合同文本須報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或同級財政部門審查或備案的,應當履行相應程序。???? 第十七條??合同文本一般由業務部門起草,由簽約對方起草的合同,單位應當認真審查,確保合同內容準確反映單位訴求和談判達成的一致意見。???? 第十八條??一般合同由街道主要負責人授權相關負責人簽署,重大合同應當由街道主要負責人簽署或由其書面授權的相關負責人簽署。???? 第十九條??街道應當建立合同使用章保管制度。合同使用章由專人妥善保管,保管人應當記錄合同使用章使用情況以備查;合同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由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后,方可加蓋合同使用章。???? 第二十條??街道應當采取恰當措施,防止已簽署的合同被篡改。????? 第二十一條??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之后方可生效的合同,單位應當及時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二十二條??街道應當對合同履行情況實施有效監控。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對方或單位自身原因導致可能無法按時履行的,單位應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第二十三條??街道應當強化對合同履行情況及效果的檢查、分析和驗收,確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 第二十四條??合同補充、變更或解除應當向街道主要領導進行書面報告并說明理由,補充、變更后的合同視同新合同,需履行相應的合同控制程序。對合同履行中簽訂補充合同,或變更、解除合同等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查。?對于條款有誤或存在顯失公平、欺詐、脅迫行為的合同或因政策調整、市場變化等客觀因素已經或可能導致單位利益受損的合同,相關部門應當及時報告,并通知對方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辦理合同補充、變更或解除事宜。 第二十五條??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合同終止的條件以及應辦理的手續,因對方當事人提出終止、解除合同造成單位經濟損失的,應當向對方當事人書面提出索賠,指定專人履行合同終止手續。????? 第二十六條??對方當事人未履行、拒絕履行或未有效履行合同,相關業務部門和責任人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及時將出現的問題、擬采取的措施向合同管理部門和街道主要領導匯報,以采取相應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第二十七條??財政辦應當根據合同約定付款條件,審核無誤后及時辦理價款結算和進行賬務處理。未按照合同條款履約的或應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的,財政辦有權拒絕付款并向街道主要領導報告。 第二十八條??單位應當建立合同履行情況評估制度,至少于每年年末對合同履行的總體情況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對分析評估中發現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應當及時報告并加以改進。??????????????????????? 第五章?合同糾紛管理?? 第二十九條??合同發生糾紛時,街道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規定時效內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談判。合同糾紛協商一致后,雙方應簽訂書面協議;合同糾紛經協商無法解決時,應根據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法律訴訟程序解決。???? 第三十條??需要仲裁或法律訴訟程序解決的合同糾紛,街道相關負責人應及時召集業務部門、黨政辦、財政辦、監察辦和法律顧問組成處理小組,研究決定該合同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報街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一條??街道應明確合同糾紛的處理辦法及相關的審批權限和處理責任。糾紛處理過程中,未經授權批準,相關經辦人員不得向對方作出實質性答復或承諾。? ? ? ? ? ? ? 第六章?合同登記管理 第三十二條??黨政辦應當加強對合同登記的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對合同進行統計、編號、分類和歸檔,詳細登記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終結等情況。合同終結時應及時辦理銷號和歸檔手續,實行對合同的全過程管理。與街道經濟活動相關的合同應當同時提交財政辦作為賬務處理的依據。? ?? 第三十三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書面簽證、往來信函、文書、電話記錄、傳真、電報、合同履行記錄及索賠報告等文件材料均為合同檔案的組成部分,經辦相關業務的人員應當及時收集、整理、保存上述資料,按規定交黨政辦歸檔。???? 第三十四條??街道應當加強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經批準,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訂立與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業秘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由黨政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制定的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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