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 關于對區政協七屆四次會議第120號提案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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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滿水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打造金塘水獺島IP,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建議》收悉。我局高度重視定海野生水生物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工作,聯合相關單位并對水獺聚居地的金塘鎮開展重點調查,采取行動。現將提案中涉及的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一、不斷強化科學保護,提升水獺生活環境 為更好地保護地保護水獺的生活環境,根據之前的水獺跟蹤數據,目前我區各鎮都有水獺分布,其中以金塘鎮聚居的最集中。為更加有利于水獺的生存,在水獺活動區域樹立保護警示牌,在金塘金綠家庭農場等數個點位相繼設立了水獺食堂,通過租賃魚塘水域等方式,科學投放水獺喜愛的魚類、蝦類,為水獺捕食提供了一個安全之地。為不打擾水獺的生產生活,在水獺經常出沒地修繕等觀察點,方便參觀者涵洞,了解水獺的生活環境。在大浦口河道、南石弄水庫、山潭長橫河等水獺的主要棲息地建立水質監測站點,引入全市首個智能化機器人運維,實施跟蹤水獺棲息地水環境質量狀況。 二、不斷完善保護機制,加強執法聯合力度 近幾年對著生態環境的不斷提升,野生動物的生長環境得到了極大地改善,尤其是水獺這種水陸生活的野生動物。一是強化保護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出臺《定海區陸域電(毒)魚工作機制》(定漁安專〔2025〕1號),明確各部門職責,有效杜絕電魚、毒魚,近期我局聯合金塘鎮人民政府對附近河道開展野生水生動物保護巡查,對水獺、義烏小鯢進行保護巡查,重點對河道內電魚、毒魚行為進行打擊,有效落實水獺生活環境的保護。二是聯合出臺相關政策,與舟山市人民檢察院共同出臺《關于加強水獺等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令》,公布檢察公益損害與訴訟違法平臺熱線12309;聯合定海區人民檢察院、市生態環境局定海分局、市自規局定海分局、市公安局定海分局和金塘鎮等單位,出臺《關于加強水獺等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通告》,有力地增強了保護效力。三是加強落實“河長制”,強化河長巡河頻次,發現破壞河道生態環境問題的及時報告執法部門進行處置,根據水獺活動特點,在島內的老大河等一批河道綜合治理中,考慮設置一定的緩坡、低平臺、涵洞等,為水獺活動在硬件上提供便利。 三、不斷拓展宣傳渠道,擴大保護宣傳效應 不斷擴大水獺保護工作宣傳效應,一方面金塘鎮依托水獺社區保護地開展科普宣傳和自然教育,鼓勵與引導社會公眾以多種形式與參與金塘水獺的調查、保護與宣傳,培訓了一批當地水獺監測員、志愿者。另一方面加強基層社區的保護能力,杜絕破壞水獺棲息地行為,建立健全社區在生物性保護中的暗語機制,從而形成全民參與的“社區保護地”。同時與浙江省自然博物館合作,建立全國首個水獺館,把保護理念從“對抗”到“共生”轉變,并借力名人效應和“定海山”、“大美金塘”微信公眾號、“金塘新聞”等媒體,擴大水獺保護影響力,提高公眾保護意識。 感謝您對政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 2025年6月10日 (聯系人:熊丹萍,聯系電話:13868234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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