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一次性擴崗補助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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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02-26 信息來源: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 | |||
一、適用對象及條件 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可以申領一次性擴崗補助。 (一)適用人員 1.2024年適用人員范圍: (1)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是指畢業證書上的畢業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高校畢業生; (2)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是指畢業證書上的畢業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高校畢業生; (3)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是指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業招用當月處于登記失業狀態的青年。 2.2025年適用人員范圍: (1)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是指畢業證書上的畢業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高校畢業生; (2)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是指畢業證書上的畢業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高校畢業生; (3)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是指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業招用當月處于登記失業狀態的青年。 其中,高校畢業生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港澳臺)畢業生,包括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專科(高職)畢業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等畢業生。 (二)適用企業 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的單位性質必須是企業(含“個轉企”企業)。 勞務派遣企業招用自有員工(含依法開展承攬、外包業務招用的勞動者,下同)、派遣到企業的員工,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涉及自有員工部分補助資金由勞務派遣企業全額享受;涉及被派遣勞動者的部分全額撥付給實際提供崗位并承擔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用工企業。 二、補助標準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 三、申請方式 自主申報。企業可通過“浙里辦”APP、浙江政務服務網或經辦服務窗口向當地失業保險參保地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需提供《一次性擴崗補助申請表》(附件1)、單位證照、被招用的高校畢業生畢業證? 書或學信網截屏(可數據共享的無需提供)。 勞務派遣企業向經辦機構提出一次性擴崗補助申請時,需另提交《擬撥付用工企業明細表》(附件2)。 勞務派遣單位收到資金后應及時撥付用工單位,未撥付的應主動向經辦機構退回,并在每年9月30日前向經辦機構上報《一次性擴崗補助資金撥付情況表》(詳見附件3),提交上一年全部適用人員補貼撥付給用工單位的銀行轉賬憑證,以及退回失業保險基金的銀行轉賬憑證。即2024年適用人員的補貼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相關憑證,2025年適用人員的補貼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交相關憑證。勞務派遣企業未按規定提供2024年憑證的,不得申請2025年適用人員一次性擴崗補助。勞務派遣企業應妥善保管一次性擴崗補助資金撥付及相關用工管理資料,建立“一企一檔”留存備查。 經辦機構在受理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30日內發放。 四、注意事項 1.同一人員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擴崗補助,不得跨企業、跨年度、跨地區、跨資金渠道重復享受。 2.勞務派遣單位逾期未反饋資金使用撥付情況的,須退回未使用、未按規定使用和未撥付部分資金,并取消下一年度申領資格。 3.未開展派遣業務的勞務派遣企業也須填報《擬撥付用工企業明細表》《一次性擴崗補助資金撥付情況表》,相關數據可填“0”。 五、受理期限 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按年度執行,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度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交申請截止日期為2025年4月30日;2025年度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交申請截止日期為2026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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