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區2025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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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區府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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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事項名稱 | 決策 主體 | 承辦單位 | 法律政策依據 | 履行程序要求 | 完成時間 | 進展情況 | 1 | 修訂《舟山市定海區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實施辦法》 | 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 | 定海區衛生健康局 | 1.《浙江省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補助和看護補貼實施辦法》(浙衛發〔2020〕46號) 2.《舟山市困難精神殘疾人集中托養實施辦法》(舟民福〔2024〕5號) 3.《舟山市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舟財社〔2020〕38號) 4.《舟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 | 公開征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 2025年12月底前 | 起草階段 | 2 | 出臺《舟山市定海區生態環境保護“十五五”規劃》 | 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 | 市生態環境局定海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 1.編制基本思路階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 2.規劃文本編制階段(2025年3月至2025年12月),公開征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 3.規劃完善審議階段(2026年1月至12月),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合法性審查、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 2025年12月底前 | 起草階段 | 3 | 出臺《舟山市定海區生態文明建設規劃》 | 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 | 市生態環境局定海分局 | 1.?《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管理規程》 2.?《浙江省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管理規程》 | 1.2025年7月,起草完成《舟山市定海區生態文明建設規劃(征求意見稿)》 2.2025年8月,公開征求意見。 3.2025年9月,專家論證。 4.2025年10月,發改審核。 5.2025年11月,合法性審查、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報區人民政府審批。 | 2025年12月底前 | 起草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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