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索 引 號: | 113309027344923231/2025-79719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教育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區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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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定海區2025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
一、制定背景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和精神, 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學機會,制定《定海區 2025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二、主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浙江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關于規范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通知》(教發〔2021〕9號)。 三、主要內容 1.招生原則。堅持全員入學、平等受教育原則;堅持分類安排、相對就近入學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免費入學原則。 2.入學對象。小學招生對象為201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初中招生對象為小學畢業的適齡兒童少年。具體為:戶籍2025年6月30日之前在定海區的入學對象;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在定海區的非定海區戶籍對象,房產性質必須為住宅用房(以住房產權證、拆遷安置協議等為證);符合條件的從業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符合區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規定的政策性招生安排對象(含實際居住在定海城區的港澳臺同胞)。 3.招生類別。第一類(有戶有父母房);第二類(有戶有祖輩房);第三類(有戶無房);第四類(無戶有房);第五類(無戶無房的符合條件務工隨遷子女)。 4.登記辦法。在定海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對象,均應按期參加預報名登記,其中符合“ 浙江省居住證”的隨遷子女入學對象須參加“居 住證量化入學”申請。如未按期參加入學預報名登記影響錄取工 作的, 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或其他處理。 預報名網上登記受理期內,可以通過智能手機端“ 浙里辦” App 或電腦端“ 浙江政務服務網”搜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進行在線辦理。具體“ 網上登記指南”通過“舟山定海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 預報名網上登記時間為5月7 日—5月15 日。無法在規定 時間進行預報名網上登記的,須于6月14 日一天到指定地點補 登記,城區招生指定到浙江開放大學定海學院(頤景園路 101 號 五號樓)補登記,其他學校招生到對應招生學校補登記。城區因 戶籍遷移逾期的對象,于 7 月 1 日到定海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補 登記。 逾期不辦理登記的,城區戶籍列入統籌安排對象,其他回戶 籍地接受義務教育。 學區內無戶無房但符合持“ 浙江省居住證”的隨遷子女,須 在 4 月 7 日至 5 月 31 日到居住登記地所屬鄉鎮(街道)的社會 服務管理中心現場參加量化入學申請登記。具體量化入學通告須 關注微信公眾號“平安定海”發布。 5、錄取辦法。對小學和初中申請登記的入學對象,按招生類別分批錄取, 其中,第一批:第一至三類,時間為7月中旬;第二批:第四至五類,時間為7月下旬。錄取結果屆時可通過登錄報名端或招生 校微信公眾號查看。 四、實施范圍 定海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五、實施時間 本《意見》2025年4月9日起實施。 六、解讀機關 解讀單位:舟山市定海區教育局基教科 解讀人:鄭海軍 聯系電話:0580—2049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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