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 索 引 號: | 11330902MB160237X3/2010-1010460484 | ||
| 文 號: | 定政辦發〔2010〕95號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文件登記號: | 早期文件無統一編號 | 有 效 性: | 廢止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體裁分類: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區委區府辦 | 成文日期: | 2010-11-11 |
| 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 ||
| 發布日期:2026-01-07 信息來源:區府辦 | ||
|
為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進一步提高防范風險能力,更好地服務于“三農”和小企業,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09〕71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試行)。 一、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和定位 小額貸款公司是以服務小企業為宗旨,從事小額放貸和融資活動的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小額貸款公司執行《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42號)、《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08修訂版)》(財金〔2008〕28號)和《銀行抵債資產管理辦法》(財金〔2005〕53號)等金融業財務管理制度。區政府有關單位在小額貸款公司辦理工商登記、稅收征繳、土地房產抵押及動產和其他權利抵押、財務監督等事務時,參照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待。 小額貸款公司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余額100萬元以下的單戶小額貸款原則上應占其全部貸款余額的70%以上,單戶貸款余額最高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 二、小額貸款公司的扶持政策 區政府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政策扶持與其支持“三農”和小企業的貢獻度、合法經營的年度考評情況掛鉤。考評優秀的,可享受以下政策: (一)實行稅費返還補助。小額貸款公司繳納的所得稅和營業稅區級留成部分,區財政給予全額補助,專項用于充實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補償金,期限三年。 (二)小額貸款公司發生的壞賬損失,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允許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扣除。 (三)公司購進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 (四)建立計提撥備制度。小額貸款公司的小企業貸款和涉農貸款稅前全額計提撥備損失準備金,并參照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標準計提呆賬準備金。 (五)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小額貸款公司的涉農貸款、弱勢群體的創業貸款和其他領域的小額貸款,按照貸款余額的0.5%予以風險補償。 (六)拓寬貸款資金渠道。允許提前半年按照規定程序實施增資擴股,單次增資應低于原注冊資本的1倍。嚴格審查股東資格和資金來源,主發起人的資產負債率應低于70%,其他發起人的資產負債率應低于75%。信譽良好、牽頭作用突出的主發起人的股份可增持至30%。鼓勵經營管理層適當持股,并不斷完善約束激勵機制。小額貸款公司的增資擴股由小額貸款公司提出申請,經區政府同意后報省金融辦核準實施。 (七)降低融資成本。根據省農村信用聯合社、省金融辦《關于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與小額貸款公司開展合作的通知》(浙信聯發〔2009〕10號),協調人行、銀監等部門推動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與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合作,鼓勵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增加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融資支持。小額貸款公司可按規定從不超過兩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融入低于資本凈額50%的資金,利率原則上以同期“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為基準加點確定。同時,將銀行向小額貸款公司融資(包括利率和額度等)納入區政府對金融機構業績考評的指標體系中。 (八)擴大融資數量。小額貸款公司可以采取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收包放組合貸款并承擔貸款全部風險形式,與銀行業金融機構聯合發放組合貸款,小額貸款公司提供配套貸款余額不得少于組合貸款余額的20%,利率由小額貸款公司按規定自行確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組合貸款資金必須按規定由銀行直接發放至客戶賬戶,不得由小額貸款公司轉貸,并執行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小額貸款公司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簽訂的組合貸款協議,須報區金融辦備案。 (九)適度放寬經營范圍。堅持“審慎有序、風險可控”的原則,適度開展小額貸款公司新業務試點。對穩健運行一個年度,考核評價達標,內控制度健全、法人治理嚴謹,不良貸款率比例低于1%和小額貸款比例達到規定要求的優秀小額貸款公司,允許開展票據貼現、資產轉讓等新業務試點。開展新業務試點,由小額貸款公司提出申請,經區政府同意,報省政府試點工作聯席會議批準后實施。 三、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 區金融辦牽頭,聯合市人行、銀監、工商、公安、稅務等部門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進行試點申報材料的審核、政策的落實及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考評。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向區金融辦及時報送月、季度業務情況報告等材料。區金融辦要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的運行監測和分析,每半年度會同市人行、銀監、財政、工商、公安、稅務等部門,組織現場檢查。區工商分局要加強信用監管,強化年度檢查,確保合法經營。區公安分局要積極會同工商、銀監、人行等部門及時查處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高利貸等違法行為。 每年第一季度,區金融辦會同區財政局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扶持政策兌現申請進行審核,申請人須提供年度業務運行報告和社會中介機構年度融資及貸款業績審計報告。根據審核結果,參考省金融辦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評價,符合條件的,報區政府同意后,兌現扶持政策。 本意見(試行)由區金融辦、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一日 |
||
|
|
||
|
||
|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