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 索 引 號: | 11330902MB160237X3/2025-1010424045 |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 文件登記號: | 有 效 性: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區委區府辦 | 成文日期: | 2025-11-14 |
| 政策原文: | 查看政策原文 | ||
| 《定海區關于支持航運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政策解讀 | ||
| 發布日期:2025-11-14 信息來源:政務公開科(數據規劃管理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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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況及政策依據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有效承接《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航運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推動經濟穩進向好,區港航分中心會同有關單位研究起草了《定海區關于支持航運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依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浙江省航運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規劃》(浙政辦函〔2024〕48號)和舟山市人民政府《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航運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舟政發〔2024〕24號)制定本政策。 二、主要內容及意義 (一)做“大”規模 1.支持航運企業規模化發展。按運力規模給予獎勵,年度上限300萬元,激勵現有企業持續做大運力基本盤,鞏固產業根基。 2.加大航運企業孵化支持力度。按新注冊企業運力規模給予獎勵,上限100萬元。吸引新運力和資本集聚,培育產業新軍,擴大市場主體。 (二)做“優”結構 支持船舶專業化發展。對“舟山船型”供油船、海事服務船、江海直達船等按造價或載重噸給予一次性獎勵。引導投向高附加值領域,彌補產業鏈短板,打造定海特色航運服務品牌。 (三)做“高”效率 1.支持船舶大型化。按噸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提供LPR的25%貼息,單船區級獎勵上限150萬元。鼓勵提升規模經濟效益,降低單位運營成本,增強企業競爭力。 2.支持物流平臺發展。對承運300萬噸以上的平臺,按0.3元/噸獎勵;增量部分按0.5元/噸獎勵,年度上限300萬元。扶持資源整合者,推動行業從分散經營向集約化、平臺化發展。 (四)引領“綠色”轉型 支持綠色低碳航運發展。對新建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在區級噸位獎補基礎上,標準上浮30%,上限100萬元。強力引導船舶運力向綠色低碳更新,搶占未來產業發展制高點。 (五)強化“金融”支撐 加大金融業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推出專項金融產品,實施項目融資。破解船舶更新的資金瓶頸,以金融活水精準滴灌實體經濟。 五、關鍵詞解釋 1.“舟山船型”供油船。指按照《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船用保稅燃油供應“舟山船型”技術實施指南(試行)》設計和建造的船舶。 2.“舟山船型”多功能海事服務船。指按照《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海事服務錨地供應“舟山船型”技術實施指南(試行)》設計和建造的船舶。 3.“江海直達船型”。指按照《特定航線江海直達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設計和建造的航行于長江至東海特定海區內特定航線的船舶。 六、新舊政策對比 與舊政策對比,新增支持航運企業規模化發展、支持船舶專業化發展、加大航運企業孵化支持力度、支持綠色低碳航運發展、支持物流平臺發展等政策;保留加大金融業支持力度政策,修改支持船舶大型化政策。 七、適用范圍及實施時間 (一)適用對象 適用于在冊取得水路運輸(輔助)業資質的企業 (二)實施時間 本意見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本意見施行之日期間的政策,參照本意見執行。后續將制定出臺具體實施細則。 八、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電話 (一)解讀機關:舟山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定海分中心 (二)解讀人:徐梁益 (三)聯系方式:0580-2067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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