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資交礦公告〔2021〕1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自然資規〔2019〕7號)、《礦業權交易規則》、《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意見(試行)的通知》(浙自然資規〔2020〕6 號)、《浙江省礦業權網上拍賣掛牌交易規則(試行)》(浙土資發〔2013〕75號)、《浙江省自然資源廳轉發自然資源部關于調整<礦業權交易規則>有關規定的通知》(浙自然資發〔2019〕2號)、《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調整<浙江省礦業權網上拍賣掛牌交易規則(試行)>有關規定的通知》(浙自然資規〔2019〕5 號)、《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礦業權人和地礦中介服務機構信用監督管理辦法><浙江省地礦專家信用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自然資規〔2020〕1號)等相關規定,現以網上掛牌方式公開出讓定海區金塘東岙山廢棄礦山治理暨上岙智能集裝箱港區東岙山配套綜合物流基地項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采礦權。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1、采礦權名稱:定海區金塘東岙山廢棄礦山治理暨上岙智能集裝箱港區東岙山配套綜合物流基地項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
2、礦區位置:舟山市定海區金塘鎮新豐村、海港村
3、開采礦種:建筑用石料(凝灰巖)
4、礦區范圍:由31個拐點圈定,礦區面積約0.3064平方千米,礦區開采標高自+162.5米至+5.0米,礦區范圍坐標見表1。
5、采礦權出讓期限:自采礦許可證頒發之日起4年
6、生產規模:620萬噸/年
7、礦區資源儲量:經定自然資規儲備字[2020]03號備案的地質報告估算,礦區范圍內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865.03萬立方米(2212.86萬噸),其中石料礦體852.53萬立方米(2182.47萬噸),風化礦體12.50萬立方米(30.39萬噸);剝離物15.36萬立方米(27.65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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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區范圍坐標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 |||||
拐點編號 | X | Y | 拐點編號 | X | Y |
J1 | 3317862.38 | 41390599.29 | J17 | 3317427.01 | 41391300.72 |
J2 | 3317868.43 | 41390645.56 | J18 | 3317402.79 | 41391263.59 |
J3 | 3317847.19 | 41390685.35 | J19 | 3317384.85 | 41391196.16 |
J4 | 3317828.34 | 41390706.65 | J20 | 3317314.78 | 41391168.08 |
J5 | 3317809.36 | 41390759.51 | J21 | 3317309.32 | 41391148.58 |
J6 | 3317830.95 | 41390817.20 | J22 | 3317358.54 | 41391069.42 |
J7 | 3317898.22 | 41390926.34 | J23 | 3317279.49 | 41390960.03 |
J8 | 3317910.88 | 41391000.33 | J24 | 3317244.37 | 41390898.16 |
J9 | 3317886.16 | 41391063.22 | J25 | 3317228.44 | 41390810.22 |
J10 | 3317844.69 | 41391119.02 | J26 | 3317323.47 | 41390763.36 |
J11 | 3317819.59 | 41391141.34 | J27 | 3317579.51 | 41390752.90 |
J12 | 3317785.28 | 41391157.47 | J28 | 3317600.17 | 41390695.06 |
J13 | 3317744.07 | 41391177.25 | J29 | 3317652.29 | 41390644.69 |
J14 | 3317667.13 | 41391217.78 | J30 | 3317706.80 | 41390688.47 |
J15 | 3317622.59 | 41391274.38 | J31 | 3317779.55 | 41390600.62 |
J16 | 3317557.91 | 41391368.07 | |||
開采標高自+162.5米~+5米,儲量估算邊坡角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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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競買人條件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列入地礦信用等級為E級的,依法限制參與省內礦業權招拍掛活動;列入地礦嚴重失信名單的,視為不具有承擔省內礦業權招拍掛項目應具有的一般履約能力,不認定為適格投標人或競買人。
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要求
1、按《砂石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Z/T0316-2018)要求進行礦山建設和開發利用,修復改善礦區環境,美化采區地表景觀。礦山在正式投產6個月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和相關工作。
2、按《浙江省礦山粉塵防治技術規范(暫行)》要求,做好礦山粉塵防治。礦山鑿巖、機械采掘、石料鏟裝等環節必須采取噴淋抑塵措施,礦石加工破碎系統要求全封閉作業,采用濕式作業。礦區專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場應做到地面硬化。
3、競得人須嚴格按照《定海區金塘東岙山廢棄礦山治理暨上岙智能集裝箱港區東岙山配套綜合物流基地項目施工設計方案》實施完成該治理工程,并承擔相關費用。
4、競得人在開采服務期限內應按浙財綜浙財綜〔2020〕14號文件要求,簽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協議書、計提基金。
5、本項目采礦權原則上不延續,若遇特殊情況則最多延續1年;仍未能完成治理和開采,相關責任后果由競得人自行承擔,政府不予補償,出讓人有權收回采礦權、按協議書約定處置治理基金。
6、涉及礦山開采的森林植被恢復費634.881萬元由當地政府代付,競得人須與政策處理費同日內一次性支付給舟山市定海區金塘鎮人民政府;競得人須按時向主管部門繳納水土保持費。
四、掛牌文件獲取及相關時間規定
1、掛牌文件獲取
掛牌文件從互聯網上下載獲取,有意競買者可通過浙江省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http://www.zjgtjy.cn/GTJY_ZJ),選擇擬競買采礦權即可瀏覽、查閱和下載該采礦權相關資料。
2、相關時間規定
(1)公告時間: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24日。
(2)網上報名申請時間:2021年5月25日8時30分起至2021年6月4日11時00分止。
(3)網上掛牌時間:2021年5月25日8時30分起至2021年6月7日15時00分止(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參與方式及競價規則
1、參與方式
競買申請人在申請時無需繳納競買保證金,可自愿選擇以銀行保函或資金監管方式參與競買,并在競買申請報名截止時間前按照網上掛牌出讓文件的規定,辦妥金額為16800萬元、期限為6個月以上的前述相關證明文件,由銀行及時將相關證明文件信息傳送至網上交易系統,經網上交易系統確認后,生成競買資格,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相關參與方式均需以競買申請人作為主體辦理,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為行使。
2、競價規則
本次網上掛牌出讓采用有底價增價報價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和“最終報價不低于底價”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報價應高于起始價或前一輪報價。網上掛牌截止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報價,網上掛牌截止時,網上交易系統自動進入網上限時競價程序。掛牌出讓起始價為56000萬元;增價幅度為100萬元或100萬元整數倍。
六、相關費用的繳納、支付
1、礦業權出讓收益
采礦權出讓收益在簽訂采礦權有償出讓合同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入舟山市財政局政府非稅收入匯繳專戶。
2、政策處理費用
舟山市定海區金塘鎮人民政府已完成礦區范圍內所涉及政策處理工作,并承諾保障競得人能按時順利進場。根據《定海區金塘東岙山廢棄礦山治理暨上岙智能集裝箱港區東岙山配套綜合物流基地項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情況匯總表》,政策處理費用合計7481.9萬元(包括礦區所涉及的用地、林地、舊房、墳墓、道路、海塘及其它設施等)。采礦權競得人在《進場施工保障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政策處理費用一次性支付給舟山市定海區金塘鎮人民政府。舟山市定海區金塘鎮人民政府與競得人的權利、義務具體按照《采礦權競得人進場施工保障協議書》執行。涉及礦山開采所需要的水、電、道路、碼頭等事宜,由采礦權人根據需要與當地政府協商解決,相關費用由采礦權競得人自行承擔。
3、礦業權交易服務費
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10個工作日內,受讓人按《浙江省礦業權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浙價服〔2013〕242號)支付礦業權交易服務費。
七、注意事項
1、采礦權競得人須在《浙江省采礦權有償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上述礦區的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持礦業權出讓收益繳納憑據、公示結果告知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登記手續。
2、采礦權人在開采前須向林業主管部門依法辦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續,并按國家規定繳納植被恢復費;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
3、本采礦權終止后,采礦權人應在一個月內自行拆除礦區資產,無補償。如未及時拆除,視為采礦權人違約。采礦權有效期未滿,若因政策性關閉等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關閉礦山,不視為出讓人違約,出讓人應當依據《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17〕35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政策性關閉礦山企業繳納礦業權價款退還工作的通知》(財建〔2016〕110號)文件等相關規定,按剩余開采年限(或開采量)退還相對應的礦業權出讓收益,其他直接損失的補償由采礦權人與相關方協商處理。采礦權人應按相關要求配合辦理采礦權許可證注銷手續。
4、采礦權人不得在礦區及周邊范圍內新建與采礦生產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
5、本次掛牌出讓采礦權以現狀地貌出讓,請競買人踏勘核實,費用自理。
6、礦業投資屬于風險投資,存在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變化和政策法規變化風險,競買人應考察與踏勘,向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詳細了解礦業權的相關情況后,慎重決策。
7、任何單位及個人,如對本礦業權出讓存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浙江省礦業權交易監督小組、出讓人或交易機構反映(以公告期內收到時間為準)。
8、聯系方式
1、出讓人及實地踏勘聯系人:舟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定海分局,電話:0580-2589830,地址:舟山市定海區昌國252號。
2、交易機構及技術保障:浙江省自然資源廳信息中心(浙江省自然資源網上交易中心),聯系電話:0571-88877395、88877263,技術QQ:2207208546,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號。
3、中國建設銀行第三方監管業務咨詢,聯系電話:0571-85215191(建行浙江省分行及下轄分行、支行)、0574-87172632(建行寧波市分行)。
4、申請辦理數字證書網址:http://www.tseal.cn/tcloud/sgtzykey,聯系電話:400-0878-198,地址:杭州市西湖區西斗門路3號天堂軟件園D幢19樓。
未盡事宜,詳見掛牌出讓競買須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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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出讓人:舟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定海分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