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 索 引 號: | 113309025862954312/2024-63938 |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 文件登記號: | 有 效 性: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區農業農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9 |
| 政策原文: | 查看政策原文 | ||
| 關于《舟山市定海區西碼頭中心漁港港章(試行)》的政策解讀 | ||
| 發布日期:2024-01-09 信息來源:區府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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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制定出臺了《舟山市定海區西碼頭中心漁港港章(試行)》,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按照農業農村部《全國沿海漁港建設規劃(2018-2025年)》中對地方健全漁港法規的要求,為加強西碼頭中心漁港管理,保障漁港安全,維護漁港秩序,保護漁港環境,促進漁業生產和海洋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浙江省漁港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定海實際,制定本港章。 二、主要內容 本港章共八部分,分別從總則、漁港區域、港區管理、船舶管理、碼頭管理、環境保護、海事處理和附則八個方面進行了明確。 第一部分總則。明確了港章制定背景和適用范圍,包括本漁港范圍內航行、作業、停泊的船舶、車輛和設施以及船舶、設施的所有者、經營者,以及進行建設、治理、開發、科研、休閑和其他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漁政、海警、海事、港航、應急等部門和干覽鎮人民政府依照各自職責,依法負責對本漁港實施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港區區域。明確了漁港的水域、陸域范圍港界界址點列表,水域范圍東起龍王宮,西止老鷹山咀,北達上、下園山,南依舟山本島,岸線長達4.2千米,港區水域面積達3.5平方公里。陸域范圍以疏港公路為界,疏港公路至海邊的所有陸域均為漁港陸域。劃分了七個錨泊區域。 第三部分港區管理。明確了港內船舶進出港時需服從漁港管理機構和交通港航、海事部門對水域交通安全秩序的管理和監督檢查,保持安全航速,加強值班瞭望。明確了項目施工需要辦理手續,并由漁港管理機構在施工前發布航行通告,使用海域的由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禁止在漁港港區航線、進出港口門處和海底設施規定禁止停泊范圍內拋錨和停泊、擅自使用明火、擅自對漁港公共安全設施記性改動搬移、拆除或其他影響其功能的行為。 第四部分船舶管理。明確了漁業船舶進出漁港,應辦理進出港報告,并接受漁港管理機構的檢查,非漁船舶進出漁港,接受交通港航、海事部門的檢查。港內油船、港澳臺漁船、外國籍船舶應向相關船舶所屬監督管理機構報備。明確了船舶在港內航行、拖帶船舶、修補網具時需要遵守的規定。明確了管理機構有權禁止船舶或設施離港,或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業的五大禁止行為。 第五部分碼頭管理。明確了港內碼頭相關事宜處置要求,包括不得擅自設置建筑物、堆放物資等妨礙碼頭正常運作、靠泊碼頭申請、延長靠泊事項以及碼頭車輛設施管理。 第六部分環境保護。明確了影響漁港環境條件的漁港建設、整治項目,應通過環境評估,禁止在漁港水域內進行傾倒淤泥、焚燒廢棄物、排放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質污水、廢氣等污染物,廢棄物,壓載水和沉積物及其他有害物質等規定范圍的違法違規行為。明確了船舶應按要求進行各類污染物、廢棄物的有效處置,淤泥必須按照相關部門批準的方案規范化處置。明確了對環境進行破壞的處罰規定。 第七部分海事處理。明確了海上事故或突發性事件處理的責任部門和處置措施。漁船在漁港水域外發生水上安全事故,應在到港后四十八小時之內向漁政漁港管理機構報告并提交有關材料,船舶、設施在漁港水域內發生水上安全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二十四小時內按船舶屬性向漁政漁港管理機構或海事部門報告。漁政、海事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漁事、海事糾紛調解。 第八部分附則。明確了表彰事項、處罰事項和其他未提及內容補充。 三、實施時間 2024年2月10日起。 四、關鍵詞解釋 1、漁港區域:包括水域范圍(包括港池、通港航道、港外錨地、避風塘)和陸域范圍(包括岸線、碼頭、裝卸作業區、倉庫、堆場、水產品交易市場、船廠、沿港道路以及為漁港功能所需的后勤設施用地等)。 2、漁業船舶:漁業捕撈船和漁業輔助船(如水產運銷船、冷藏加工船、油船、供應船等)的統稱。 3、漁港設施:漁港的防波堤、護岸堤、碼頭、通信、助航、導航標志等設施。 五、新舊政策差異 1、相關職能部門的名稱按照現行名稱進行了調整。 2、調整了港章的適用范圍。 3、刪除了原港章中無依據的條款,涉及原港章中的第二十二、第二十五條;按照現行管理政策調整了相關條款的表述。 六、解讀機關 由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進行解讀。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聯系科室:漁政漁港管理站 張琪,聯系電話:0580-2551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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